海口網8月4日消息??昨日,搶劫殺害咸陽市原政協副主席蔡健民的罪犯張鵬在咸陽被執行死刑。
經咸陽中院審理查明,2008年8月21日晚,張鵬與一幫朋友在家里飲酒,期間多次上、下樓買東西時發現,與自己同住一個單元的4樓東戶的蔡健民家防盜門沒有關,張鵬因此產生搶劫念頭。
22日凌晨5時許,張鵬潛入蔡家。先用一條白浴巾將受害人的頭蒙住,將其搖醒,用準備好的白尼龍繩將受害人手腳捆綁。張鵬搶劫6張銀行卡及600元現金、手表一塊、手機一部及2008奧運會紀念郵票一套。后來蔡健民掙開繩索,認出張鵬,并反鎖了房門。張鵬用腳踹開房門,欲再次捆綁蔡建民,兩人扭打在一起,張鵬用刀猛刺蔡健民,致蔡當場死亡。
案發后,公安機關通過多種偵查手段,于同年9月19日將張鵬抓獲。2010年6月,咸陽中院一審以張鵬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后,張鵬沒有提出上訴。
昨日上午,咸陽市中級法院在中華廣場召開公判大會。宣判后,咸陽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命令,將罪犯張鵬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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