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帶領青島福彩長達13年、使青島電腦彩票銷量在全國實現了“七連冠”、在彩票系統極具知名度的“第一主任”王增先,今年3月份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這一案件的宣判,掀開了福利彩票不為人知的一面。
人物簡介:王增先
青島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前黨委書記、主任,中國公益彩票事業研究所戰略發展委員會執行主席、研究員,世界彩票協會(WLA)會員,青島慈善總會副會長,青島市教育基金會副會長。
原青島福彩主任王增先被判死刑
自1992年擔任青島福彩中心主任以來,他帶領全體職工累計發行福利彩票72億元,籌集公益金25億多元,創造稅收6億多元;2003年被評為“青島市勞動模范”;2005年被民政部授予“部級勞?!?;2006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十佳個人”;2007年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08年被山東省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青島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曾60余次受到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表彰獎勵,被譽為全國福彩行業的一面旗幟。
受賄768萬貪污4864萬 被判死緩
貪污受賄,曾經最有前途的“第一主任”最終倒在這個罪名之下。而這也是彩票業界第一例死刑案件。
今年3月,青島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貪污受賄一案由青島中院一審公開宣判,王增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
知情人透露,判決書中出現的美華投資有限公司,曾介入建設福彩大廈,且目前該大廈由王志斌與新加坡公司合資公司經營。
判決書中出現的“江平”,則被彩票業界人士猜測為某彩票行業公司董事,疑曾插手青島“中福在線”游戲運營。
據查, 2000年至2009年,王增先利用擔任青島福彩中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北京美華公司、江平等企業或個人提供幫助或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北京美華公司總經理王志斌及江平等單位或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美元、轎車等財物,共折合人民幣768萬余元。
2006年至2008年,王增先在擔任青島福彩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侵吞單位公款人民幣4864萬元(4000萬元未遂)。
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王增先在擔任被告單位青島福彩中心主任期間,代表單位青島福彩中心向北京美華公司、深圳思樂公司索要人民幣300萬元及面包車、辦公用品等價值人民幣290余萬元的物品,用于單位公務或發放福利。
據報道顯示,作為福彩中心主任,王增先讓青島彩票銷量猛增,同時也擔任著青島福彩養老集團總裁,可以說執掌收支兩頭。2008年審計結果顯示,王增先三年個人收入達千萬元。
“每年光經我的手簽字,就拿出去好幾個億!好幾個億??!”據青島媒體人、作家宋文華回憶,有一次他問王增先每年經他手支出的資金有多少時,對方如此作答。印證這一說法的是,在2002年,由青島市福彩投資組建的青島福彩養老集團成立,王增先兼任總裁。彼時行業內就有聲音強烈反對,對于彩票公益金而言,福彩中心通過發售彩票負責“收”,而福彩養老集團在扶老事業中實現著“支”,讓收支兩端為一人所執掌有欠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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