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違規企業最高可獲罰3萬元。
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等3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破千”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國家工時制度規定的時間內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數量與質量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所應當獲得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支付給勞動者。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根據《海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海南省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從1994年起海南省共進行了9次調整,目前執行的標準是2010年7月1日頒布實施的。?
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按統計部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基本工資、補貼、獎金。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以及特別繁重等特殊工種的崗位津貼。?
9月1日起,海南省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正式實施生效。本次調整,比2010年增幅分別達到26.5%、30.1%、32.4%。其中,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0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9.2元,適用于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9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8.3元,適用于瓊海市、儋州市。而文昌市、五指山市等其他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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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企業最高可獲罰3萬元
海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未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此外,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3個月以上的,當地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處以所欠工資總額1—3倍的罰款,但罰款數額不能超過3萬元。?
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特別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將正式實施生效,用人單位應遵守規定,及時上調各自的薪酬標準。同時,9月1日后,勞動者若發現自己的月薪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050元,可撥打66784629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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