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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外嫁女”分得12萬元土地補償款

    海口網 http://m.yinhu3.com 時間:2012-11-26 12:44

      征地補償款。(記者 陳元才 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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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網11月26日消息(記者陳延鵬?特約記者鐘文淵?通訊員鄧靜瑜)近年來,“土地補償款有沒有‘外嫁女’的份?”這一話題備受社會關注,村民小組的做法通常是“嫁出去的嫁進來的”都沒份,不考慮其它任何因素。外嫁女對此有苦難言,這邊說:“你已經嫁人了,不是我們村的。”那邊又說:“你是別村嫁過來的,不算我們村的。”然而,土地補償款究竟有沒有“外嫁女”的份,讓我們看看下面這起案例。

      

      “外嫁女”戶口在村里 應分補償款

      王立花今年35歲,是靈山鎮大昌村委會山湖村人。1998年,她嫁給了一名教師,婚后育有一名男孩和一名女孩,他們一直住在丈夫工作所在的大昌小學的宿舍。因丈夫是“招婿入門”,所以王立花和兩個孩子的戶口仍落在山湖村。

      2008年1月,因為村里的集體土地被征用,每個村民分到1萬多元的土地補償款,但王立花和兩個孩子也是山湖村村民,卻一分錢沒分到。為此她多次找到村民小組討說法,均未果。2009年至2012年,村里又3次分配土地補償款,加上2008年的1萬多,每人分得5.4萬余元補償款。

      2010年期間,王立花曾起訴到美蘭法院,后因忙于生活未繳納受理費,被法院以撤案處理。今年村里每人又分了2萬多元,王立花更加不甘心了。她認為,在自己結婚前一年,父親就從村民小組承包了5畝多土地,婚后,他們一直依賴父親分得的責任田、土地進行農業生產,怎么就不算山湖村的人?

      她算過一筆賬,2008年至今,她和兩個孩子應得到16萬多元的土地補償款。今年5月24日,王立花和兩個孩子將山湖村民小組再次告上美蘭法院。

      

      村民小組:嫁人后沒資格分補償款

      山湖村民小組認為,雖然王立花婚后戶口一直沒有遷出,但她已脫離山湖村一直隨丈夫生活,孩子的戶口和她一起登記在村里,是因為丈夫是非農業戶口,且生育二胎違反計劃生育,村里為方便孩子的生活和上學,才同意他們的戶口掛靠村里。

      實際上,王立花婚后壓根不在村內生活和生產,也從未盡到村民義務。現在,王立花還在一家器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已經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夫妻兩人并非依賴村里的農業種植生活。

      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分配方案的決定應由集體經濟組織過半數以上的成員或三分之二戶代表參加,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所作決定應經到會人員半數以上通過。山湖村民小組作出的分配方案,是全體村民共同意志的體現。王立花已經嫁人,且不生活在村內,所以不應分得征地補償款。

      

      法院判決:賠償土地補償款12萬元

      美蘭法院認為,王立花婚后長期不在山湖村生產、生活,未依賴山湖村民小組集體土地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王立花和兩個孩子實際已脫離山湖村民小組,沒有分配土地補償款的資格。所以一審判決王立花和孩子敗訴。

      后王立花上訴到海口中院。海口中院認為,雖然王立花有穩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且丈夫屬于城鎮居民,但王立花實際未被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

      此外,王立花的戶口依法登記在山湖村民小組,仍依賴家庭承包的集體土地為基本生活來源和保障,沒有證據證明王立花在其他農村集體內享有成員權利。所以她應具有山湖村民小組成員的資格。兩個孩子也應具有山湖村民小組成員的資格。最終,海口中院于今年10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美蘭法院一審判決,判令山湖村民小組支付王立花和兩個孩子12萬多元的土地補償款。(2008年補償款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法院未予支持。)

      (案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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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說法: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就有分配權

      海口中院法官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其實為王立花和兩個孩子有沒有山湖村民小組成員資格,只要具備這個資格,他們就有權利分得土地補償款。而確定農村集體成員的資格,應當從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具有的自然共同體特征為基礎,以成員權理論為依據,以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關系,并以依法登記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取得或喪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為形式要件,以是否需要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為基本生活保障作為實質要件。

      此外,還應該了解土地補償款的概念。它是對經由征收消滅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補償,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是農民集體,農民集體是土地補償費的受益主體。只要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就應具有相應的分配權。而且,就土地補償款分配而言,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分配權應當是平等的,這就是為什么王立花和兩個小孩也有同樣的土地補償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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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海口網-海口晚報] [作者:陳延鵬 鐘文淵 鄧靜瑜] [編輯:李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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