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永善縣公安局黃華派出所所長李穎駕駛公車外出時,發生交通事故,致一名2歲女孩死亡。此事隨即在微博上引發熱議,針對網民質疑其是否公車私用、酒后駕車等問題,永善縣政府新聞辦11日通報稱:李穎已經接受酒精檢測,并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根據永善縣政府新聞辦的通報:2013年1月10日15時許,李穎駕駛派出所公務用車(車牌號為云CGA007,車型為獵豹牌越野車),途經黃華鎮財政所處街道時發生交通事故,將一名2歲小女孩龍某某撞傷。交通事故發生后,李穎立即下車將傷者龍某某送往黃華鎮中心衛生院搶救,隨后在傷者親屬及黃華鎮中心衛生院醫務人員、派出所民警的陪護下轉至永善縣人民醫院救治。但因傷勢過重,龍某某于1月10日17時35分在永善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永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已于10日16時左右對李穎進行了血樣采集并進行酒精檢測。目前,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已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并對李穎作出了停止執行職務并接受調查的決定,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縣檢察院也已介入調查工作。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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