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過去,張虎群說他不想再要什么畢業證了。他想要的,是彌補這37年的損失
37年前,他被大學錄取卻被頂替? 12年前,他被學校錄取卻沒畢業
60歲的張虎群說,如果當時上了大學,現在就不會靠低保維系生活
他試圖起訴學校,索賠115萬余元 學校律師稱,他應找頂替者索賠
河南商報記者 趙強 文/圖
“如果不是被人冒名頂替,我上了大學,現在大小也得是個領導,哪能像現在這樣。”這句話,時常掛在張虎群嘴邊。
1976年,他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卻遲遲進不了校門。2001年,他得知當時被人冒名頂替了。
他狀告了教育部。學校“特事特辦”接收了他,他卻因缺考、不及格科目太多沒領到畢業證。如今,60歲的張虎群早已放棄求學的理想。他索要115萬余元的巨額賠償,以彌補這37年來的損失。
37年前
他被推薦上大學
卻一直沒能入校
2013年3月11日晚,張虎群從宜陽縣老家來到洛陽,等待第二天上午可能改變他人生命運的開庭。
進了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他才知道,他的事兒還沒有立上案——法官要研判這事能不能進入訴訟程序。
這是張虎群第4次打官司。他想給37年前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自己討個說法。
1974年,張虎群高中畢業,由于高考制度還未恢復,一心想上大學的他只好回家務農,后來在村里當了會計。
因為表現優秀,經村民推薦、領導批準、學校復審,1976年11月,他收到“岳灘農學院”(“洛陽農專”前身)的錄取通知書。
通知書上沒寫啥時候開學,只是說開學時間另行通知。張虎群隔三差五就去學校打聽,幾個月后,學校工作人員說“開學通知書已經發給你了”。
這時,并未見到開學通知書的張虎群意識到,出問題了。
12年前
因入學資格被人頂替
學校特事特辦錄取了他
1979年,張虎群來到已搬到新安縣的學校咨詢,校方對他說,入學除了要有錄取通知書和戶籍證明,還必須有“開學通知書”,因為他沒有按時報到,已按自動退學論處。再去找,學校保安不讓他進校門。
1981年,張虎群無意中聽說,有人通過冒名頂替上大學,他懷疑自己被人頂替了。這時,他想到了上訪。
2001年,接到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的來函,洛陽農專進行了調查,承認“(張虎群)被人冒名頂替沒能到校學習的情況基本屬實”。
當年3月,省教育廳批示,同意恢復張虎群學籍。6個月后,張虎群收到洛陽農專的錄取通知書,他被動物科學系畜牧獸醫專業錄取。
9年前
缺考、“掛科”太多,他沒拿到畢業證
入學時已年近50,張虎群的記憶力很差。
文化課基礎差、學習壓力大、家里的農活還指望他挑大梁……張虎群在第二學期就回家自修了。
到2004年學業期滿,他缺考了24門,僅參加了10門考試,有4門不及格。而這時,洛陽農專也和另外兩所學校合并,改為河南科技大學。
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的一句“請省科技大學解決其畢業證問題”,讓張虎群看到了希望。
但學校認為,張虎群沒有達到學校的學籍管理規定要求,“不符合畢業條件”。2004年7月,張虎群沒有拿到畢業證,而是領到了“結業證”。他不敢把證書拿出來,心如死灰。
7年間
艱難維權路
2005年,張虎群進京找到教育部,后來教育部讓省教育廳進行復查。
2006年,張虎群等到了學校的書面意見,“學校經研究,不能同意您的請求。”
張虎群選擇了去法院打官司,狀告母校河南科技大學。
張虎群說,因為法院遲遲沒有受理,2009年、2010年,他兩次到省高院反映情況。2010年9月,洛陽澗西區法院受理此案。
但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讓張虎群始料未及,法院以訴訟超過我國法律規定的20年最長民事訴訟時效期為由,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張虎群提起上訴,2011年11月,洛陽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違反法定程序,將案件發還重審。
澗西區法院重新審理,但由于張虎群找不到頂替他的人是誰,無法證明學校存在過錯,而且法院認為“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不能以受教育權被侵犯為由提起民事訴訟,駁回了張的上訴。
追問
到底能不能立案?
37年的損失能否通過民事訴訟解決?法院能不能立案?成為張虎群現在最大的困惑。
“既然承認我是被人頂替了,學校咋能不知道是誰頂替的?”張虎群說。
昨天,河南科技大學的代理人王律師說,學校承認張虎群被頂替,也是翻閱原始資料,“推測得知,證據也不充分”。學校幾經搬遷、合并,原來的工作人員已很難找到。
但張虎群不買賬。他向學校索賠115.2萬余元,包括多年上訪的交通費、生活費,大學畢業后分配工作可預期的經濟利益、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以及精神損失費。
王律師認為,張虎群就是想“訛錢”。“既然發現一直沒收到開學通知書,當時為什么不催學校查明情況?怎么過了20多年才拿這說事兒?要賠償,應該去找頂替的人。”
由于校方不同意調解,昨天,法院讓雙方回去等結果。
講述
不要博士證,要“斗爭到底”
張虎群說,因為他的事,妻子得了抑郁癥,家里經濟窘迫。
如今,一家人擠在20多平方米的陋室里。二兒子在鄭州上大學,每月需要三五百元生活費,“最怕他打電話,一打電話就要錢。”
他的小兒子在宜陽讀高中,學費都是借的。
張虎群將這些苦惱,歸因于當年沒能按時進入大學。
他說,那時候學校包分配,當時一起被推薦上大學的兩個“同學”都在河南科技大學任教,一個是副教授,另一個也是領導。
“如果那年我上了大學,現在不會過這樣的生活,大小也得是個領導。”張虎群說,他現在吃著低保,每月200多元,以賣西瓜、紅薯勉強維持著這個家。
“現在就算給我畢業證,又能咋地?給個博士證我都不要。我要補償,為這被毀了的37年。”張虎群說,他的打算只有四個字,“斗爭到底”。
版本
1
冒用其他考生檔案投檔
2004年9月,時任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從女兒王佳俊的班主任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論壇)信息,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考生登記表等證件。王崢嶸通過運作,讓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了羅彩霞,然后從學校直接取走了錄取通知書。而檔案被占用的羅彩霞不得不復讀一年。
版本
2
冒名者購買錄取通知書
1999年,河南尉氏縣高二學生龐躍華拿著張志剛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冒名頂替進入河南省開封市廣播電視大學學習,后參加工作,并升為副科級干部。龐躍華家人稱,當時張志剛家人知情,并接受了好處費。張志剛對此予以否認,并在10年后與龐對簿公堂。
版本
3
教職人員偷換錄取通知書
2009年,湖北孝感的王俊亮發現自己曾在2002年被湖北農學院錄取,沒有參加高考的高二學生鄭飛頂替他上了大學。王俊亮當年的班主任是鄭飛的姨父,事后他承認親手將王俊亮的錄取通知書交給了冒名者鄭飛的家長。
版本
4
偽造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
2009年考上海南大學的楚文博發現,早在2007年就有人冒用他的信息在鄭州大學升達經貿管理學院上了兩年學。據調查,在2007年,假“楚文博”出具的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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