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不偷不搶哪不文明,城管態度有時很差
羊城晚報記者發現,在3月17日發生城管被砍血案后8個小時,發案的天河區東圃大馬路再次成為了“走鬼夜市”。白天潛伏于民宅和小巷中的小販,在城管下班后集體出動。
賣菠蘿的小販劉女士當“走鬼”一年多,她白天只能躲在小巷中做零星的生意,營業額集中在深夜,每個月大約賺3000元。“每天被人趕來趕去,躲來躲去,真的很累。”劉女士說,“但我沒讀過書,沒什么選擇。去工廠或者面包店打工,每天要工作10多個小時,不能請假,工資又低。這份工作至少自由,我想做就做,想休息就休息。”走鬼的生存之道,在于時間、空間和經營的自由,在于零距離滿足居民需要,在于避稅之后的低成本。
選擇晝伏夜出,“走鬼”們各有各的理由。“我爸爸媽媽閑不下來,我一個人打工了,他們沒事做。”來自東北吉林的小伙子小趙圍著圍裙,現做現賣東北餡餅,沒戴手套,經營至凌晨5點。他母親幫忙收錢,父親當場制作面團和肉餡,大學畢業的妹妹下班后也來幫忙。他說,每個月至少賺5000元“保底”,人均月收入兩三千元。
“你不戴手套,這餡餅衛不衛生啊?”一位女生停下來買餡餅,她的男友在一旁質疑。小趙聽后反擊說:“你看滿街的檔口,只有我們家準備了洗手的水盆!不戴手套的才會做餡餅,戴手套的都不專業。我的手有多干凈我不敢說,進手術室那是不達標,做食品還是可以的。你以為商店里賣的食物就有多干凈?”
3月6日在客村與城管發生沖突的小販家屬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只是想要找塊地方,不用花錢或者少花錢,安安穩穩擺攤,但有的城管態度很好,那天過來的城管就態度很差。”
在連串城管和小販間發生暴力場景后,新浪微博上由網友“陳家碧”所發的微博,轉發量近三萬。該微博說:“剛剛去買煎餅果子,居然遇上城管,城管非常兇地沖著小販吼一句:快收拾東西走人!罰款200元夠你做幾天煎餅果子!小販說:我還有一個沒做完。城管繼續非常兇地吼道:那快做!”雖然無法核實此情景真假,但不少網民覺得對待流動商販的執法模式需要改進。
未來:官方表態“疏堵結合”,嚴守執法職責底線
執法中屢屢出現的暴力場景,真的是城管和小販希望看到的嗎?記者發現,從2009年開始,至少從城管官方表態及廣州法制進程來看,避免暴力場景的措施是不斷出臺。
2009年11月2日,時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李廷貴,做客廣州電視臺《溝通無界限》節目,首度透露了廣州對待流動商販的新措施:“在‘雙規’(規定時間與規定路段)條件下,以及在不影響交通、市容、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三不’情況下,可考慮就地引導攤販入場入室和劃時段、劃地段經營。”然而后來讓社會記住這次訪談的,并不是上述措施,而是有現場市民問李廷貴“如果現場執法人員制止不了違法場面怎么辦?”,李廷貴的答案是“城管人員應學會‘跑’,即先行離開,保持克制,不與攤販發生正面沖突,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發生,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文明執法”。因為這個答案,李廷貴被網友冠名“李跑跑”惡搞了一番。
然而,網友們并沒有看到,就在“李跑跑”之前一個月,廣州已在法制上悄悄引入勸導機制。當年10月通過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相比1998年制定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監察條例》,增加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應當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執法與教育、疏導、服務相結合,注重對違法行為的糾正和對違法行為人的教育。”這是廣州市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可采用勸導模式執法。到了2010年亞運前夕,廣州在荔灣源溪大街設立了全市第一個流動商販臨時疏導點試點。2011年,廣州除正式將臨時疏導點“試點”二字去除外,更公布了廣州《關于劃定嚴禁亂擺賣區域的通告》。廣州的法制建設,基本確立了對流動商販疏堵結合的措施。
然而這些措施的制定,難免帶來副作用。荔灣區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在對上下九商圈進行整治時,便透露上下九的流動商販構成中,90%為非本地戶籍人員,“知道這里好做了,小販們就打電話叫親戚過來做”。而廣州市各級城管領導,在歷次和流動商販管理有關的會議中,都有提及廣州作為對外來人口不設防的城市,需要制定符合該情況的相關措施。
“流動商販疏導點,我們看好不少地方,但業主不同意。”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處副處長劉飛力稱,流動商販疏導點雖能在一定程度上給流動商販提供擺賣的場地,但礙于各種客觀原因,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做疏導點。面對龐大的流動商販群體,也必須創新管理模式。對此,劉飛力稱城管執法部門將向主管部門提議分時段劃地段讓流動商販經營。
亦有基層城管部門擔心“疏堵結合”亦會造成執法難。發生城管和小販沖突的赤崗街道,其負責人在媒體通氣會上便表達未來執法的無奈,“以后肯定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恐怕只能找十多個隊員把小販圍起來。”
在3月22日廣州城管新聞通氣會上,城管官方態度為“疏堵結合是思路,嚴格執法是職責”,并認為現在部分執法隊員的執法作風“過多的和諧”、“應該注意執法底線”。
暨南大學教授胡剛在微博上用“貧困民眾”將小販囊括在內:“從城市規劃角度看,人行道功能需要進一步完善。人行道首先是交通功能,其次還有綠化、市政管線鋪設、街頭藝術及音樂、環境美化、社交、游憩、防災等等。在貧富懸殊、城市化快速發展背景下,人行道社會功能顯得更加重要,應考慮為更多貧困民眾提供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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