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落款為2001年11月10日、加蓋有靈溪鎮政府公章的文件顯示:“因公安局看守所、成人中專建設需要本鎮巖頭村集體土地被征用,村民……住房確有困難,張金花等被安排在巖頭小區4-2幢建房……”
這一文件所批準的建房指標,在前面陳剛所反映的房產清單第33項得到了印證。據知情人士透露,張金花并不是住房困難戶,卻莫名其妙地取得了建房指標。據悉,這處房產目前估價至少150萬元。
一份日期為2009年、標有“蒼南縣靈溪鎮巖頭村村委會”的清單上顯示:“巖頭村綜合大樓部分套房出售清單”,其中第25項張金花的名字赫然在列。
這套房子房號為901,面積136平方米,當時購買的價格是23萬元左右。知情人士透露,這套房產雖然沒有產權證,但是目前市價也不少于80萬元。
令記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村里建造的綜合大樓屬于集體公共資源,竟然可以當做商品房來買賣!
而據了解,該村綜合大樓在建造時僅有蒼南縣發改委一紙批文。同時,因存在違規加蓋現象,曾被當地拆遷部門列入“兩違專項整治”。
一份1998年12月30日(陳慶錐擔任村民委員會委員期間),加蓋有靈溪鎮政府公章的文件顯示:“因建設縣自來水廠需要,你們老房被征用拆遷……同意陳慶錐等人安排在巖頭村規劃區政法路1-11幢建房。”
這一文件所批準的建房指標,在陳剛所提供的房產清單第31項得到了印證。陳剛說,這套房子市價也至少110萬元。
除了以上所示的3處房產均有文件、書證可依,知情人士還提供了一份土地登記查詢報告。根據這份報告,陳慶錐胞弟陳慶轉所有的17處房產均登記在案,陳慶錐本人1處登記在案,均辦理了產權證,這些房產保守估計市價高達2175萬元,其中12處全部集中在巖頭村。
村民表示,陳慶轉個人沒有那么大能力取得那么多的房產,他更多的只是充當了陳慶錐的“馬甲”(網絡用語,表示另一身份),幫他合法化這些私人房產。甚至,陳慶錐目前所居住的房子也是登記在陳慶轉名下。
據了解,蒼南縣是浙江省人口第一大縣,毗鄰福建省,民營經濟發達。巖頭村緊鄰當地鎮行政中心,屬于鎮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優越。記者采訪過程中,村民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透露,當地房子均價每平方米1萬元左右。
村民們還透露,53處房產只是他們查證到的陳慶錐兄弟倆的部分房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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