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故意傷害案”
對于那個早晨的糾紛,黨長鎖說,黨清廣摑了他耳光。
黨清廣否認,說黨長鎖訛人,倒地裝死,曾起身上廁所后又躺回地上。
那天上午,黨長鎖夫婦被送到唐河縣人民醫院,醫生診斷軟組織損傷。黨清廣聽說沒事,回家哄孩子去了。
幾天后,黨清廣給在南陽做城管的大姐黨清蓮打電話:“聽說黨志獻領著3個人回唐河了?!?/p>
黨志獻是黨長鎖的三兒,當時在部隊服役。他回家后,將父親轉入唐河縣中醫院。根據后來的解釋,轉院是為方便做法醫鑒定。
2005年5月3日,唐河縣公安局法醫鑒定,黨長鎖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構成輕傷。
這個鑒定,不久后成為案子的重要證據。雖然,三年后它會被專家組意見否定。
“輕傷”的消息傳回十八里黨村。黨清廣起初不相信,還去問了法醫。
咨詢律師,聽說“輕傷要判三年刑”,黨清廣的母親曹永愛嚇得一夜沒睡。
黨清廣則跑去南陽找大姐。黨清蓮帶著份律師說明回了唐河,她還去找了兩名在縣城做局長的遠房親戚。
黨清蓮稱,弟弟給桐寨鋪鄉派出所長孫永遠打電話后放了心,因為孫說“現在法律很透明,沒打人就沒打人”。
事情很快有了變化,不過黨清廣家不知情。
據孫永遠后來回憶,當年5月9日,黨志獻拿著其父“被毆打”的材料,上面有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恒的批示,要求調查處理。之前孫永遠已接到過劉恒電話,“涉軍案件,抓緊時間辦”。
根據南陽市公安局專案組3年后的調查,黨志獻此前先找了當時的武裝部長。
2005年5月10日,桐寨鋪派出所立案偵查“黨清廣涉嫌故意傷害案”。
黨清蓮說,對于他們家來說,一切風平浪靜。2005年6月收完小麥后,黨清廣南下浙江上虞打工。
孫永遠稱,后來民警多次上門,黨清廣一直不在家,案子也就擱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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