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造假口供
到上虞后,黨清廣跟著大哥在一家化工廠做機修工。他要存錢買房,經常加班,偶爾會去大哥家看電視。
半年后,打工的日子突然被中斷了。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將正在車間干活的黨清廣帶走。
黨清廣被告知,他是公安部門“網上追逃”的逃犯。
2006年5月初,在唐河縣看守所,黨清蓮見到了被押回的弟弟。腳踝磨破,一身破爛工裝,面黃枯瘦。黨清廣說被抓時挨過打,被剃頭、扇耳光。坐火車回南陽,他一路上都戴著腳鐐、手銬。
根據數年后的調查,2005年11月,唐河縣公安局開展冬季“嚴打”,內部下達批捕任務,派出所間還要搞排名。這個背景下,桐寨鋪派出所翻出了擱置的“黨清廣案”。當年11月23日,唐河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在公安部門提請批捕的材料里,有一份口供,黨清廣承認打了黨長鎖耳光。近3年之后,當時的派出所長孫永遠供述,這份口供并不存在,是他偽造的,為完成案子批捕任務。
在讓檢察院成功批捕后,孫永遠原本要“銷案”了事。2006年1月調走前,他編造理由將案件撤銷。但根據后來的調查,銷案通知書并未隨案卷移交給他的繼任(后來在派出所車庫找到)。
孫永遠調走后,2006年4月,新任所長向縣公安局提請了對黨清廣的網上追逃。
這一切關于批捕和追逃的“內幕”,黨家人要在5年之后才會知曉。
黨清光被帶回唐河縣后,2006年5月,在村委會見證下,黨清蓮與黨長鎖達成調解協議:賠償2000元醫藥費、2棵榆樹,雙方永不翻案。
當年6月7日,黨清廣在派出所辦了撤案手續。
進看守所在當地是很丟人的事,黨清蓮特意給弟弟買了頂帽子,蓋住光頭。
一家人認為,事情總算了結了。直到4個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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