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國家旅游局發布《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其中指出,(游客)要保護文物古跡,不在文物古跡上涂刻,不攀爬觸摸文物。
這一公約很容易讓人想起近日曝光的中國游客在埃及文物上涂鴉一事。不清楚來龍去脈的人,或許還認為這是有關部門對這一事件的迅速回應。實際上,這一公約是在4月下旬發布的,同時公布的還有《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緊隨其后,剛獲通過的《旅游法》也向社會進行公布。
上述法規、公約的公布,與埃及文物遭涂鴉事件并無直接關聯,卻是針對近年來國內旅游業蓬勃發展、行業問題頻發而采取的針對性措施。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游客涂刻文物等丑陋現象。在日前召開的貫徹實施《旅游法》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汪洋就指出,部分游客素質和修養還不高,常常遭到媒體的非議,有損國人形象。出臺相關法規、公約,乃提升旅游文明的必要措施。
旅游業發達,各地景區人滿為患,這本身對保護文物古跡極為不利。倘若游客不愛護文物古跡,隨意在文物古跡上涂刻,必然加速文物的頹壞。在這個背景下,只是片面強調游客的自覺性,而沒有更多地借助法律的強制力量,恐怕還是難以遏制不文明的旅游風氣。保護文物古跡的道理人人皆知,何以涂鴉文物現象泛濫成災?這說明,光靠道德呼吁、文明公約不足以形成有效震懾。
涂刻文物古跡,其行為后果也有分別。有的涂鴉行為,可能不會對文物造成明顯的損壞;有些涂刻行為,卻可能對文物造成永久性的、無法挽回的毀壞。對于這些不同行為,恐怕不能一概以文明公約進行軟性約束。特別是對涂刻、毀壞文物古跡的行為,有必要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不能光靠說服教育,或者簡單罰款了事。
在這方面,國內《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損害國家保護珍貴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對此也有相關規定。對此,一方面要細化相關法規,以便于各地遵照執行;另一方面,有關部門要用足法律工具,不打折扣,不輕易放過相關違法人員。
現代社會文明的核心是法治。旅游文明的培育,同樣離不開法律的制約與懲戒。只有當游客心中有“法”,對法律有敬畏之心,才不會隨意涂刻、毀壞文物。久而久之,才能逐漸形成旅游文明之風。
只有當游客心中有“法”,對法律有敬畏之心,才不會隨意涂刻、毀壞文物。久而久之,才能逐漸形成旅游文明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