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發布了該市2013年高考照顧對象名單。享受優先錄取的考生共3600余名,而北京市今年高考報名人數為72736名,這意味著,北京市高考考生總體照顧率超過18%,幾乎每5名考生中就有一人享受照顧,每8名考生中就有一名享受直接加分(今日本報A15版)。
高達18%的北京考生將在高考錄取時受到照顧,這不知是因為北京考生的素質高,還是因為北京的高考優惠政策多,抑或是北京考生家長的“能量”大。
央視著名主持人白巖松有言:“沒有高考,你拼得過富二代嗎?”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相對于社會上的種種不公正,高考還是相對公平公正的競爭舞臺,通過高考可以改變命運。但不得不說,高考加分政策卻在很大程度上破壞了高考的公平公正——這項政策初衷良好,但實踐證明它越來越走向初衷的反面。
高考加分政策是為了追求一種更高層次的公平,即高考本身有缺陷,高考成績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綜合素質或特長,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彌補。可是,如此良好初衷卻忽視了一個重要國情,那就是權力肆意而為、人情關系泛濫、規則意識缺失、“拼×”之風盛行。于是,高考加分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錢權交易丑聞層出不窮,各種手段令人眼花繚亂,為了高考加分無所不用其極。結果是,高考加分政策變成了腐敗滋生的溫床,不僅更高層次的公平如同鏡花水月,就連“唯考分論英雄”的低層次公平都被破壞,嚴重損害了高考的公信力——這是高考加分的第一宗罪。
高考加分名義上是為了糾正應試教育之偏,以期結出素質教育之果,可是,當素質教育的目標只是為了獲得高考加分,它就會異化為另一種應試教育。比如奧數,本應是一部分學生的興趣和特長,但當它與高考加分聯系在一起,就變成了比數學難得多的一門功課,比應試教育還應試教育,“對學生摧殘之烈遠甚于黃、賭、毒”(著名教育學者楊東平語)。在素質教育的名義下,許多高考加分催生出更加瘋狂的應試教育,壓得學生和學校喘不過氣來——這是高考加分的第二宗罪。
高考加分的第三宗罪,是對農村考生尤其是貧困地區考生構成歧視。現在重點大學里農家子弟所占比例為何越來越小?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受高考加分政策的影響。城里學生有條件接受各種素質教育、學習各種特長,于是他們更容易獲得高考加分。而農村辦學條件簡陋、師資力量薄弱,學生們沒條件、沒機會學習各種特長,而他們具有的特長(比如會種地、會養豬、會爬樹)又不能獲得高考加分。這樣,農村學生在高考中自然拼不過城里學生,其結果是城鄉教育鴻溝越拉越大,“讀書無用論”在一些農村地區抬頭。
近年來,取消高考加分的民間呼聲不斷,可在有關部門看來,高考加分仍然是必要的,只需規范便可。問題是你如何規范?怎能規范得好?上述“三宗罪”所反映的問題,哪一個是你能夠解決的?既然無力去除弊端,既然事實證明高考加分弊大于利,何不干脆取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