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0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天在其官網公布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表明,一些地方通過信托、融資租賃、BT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現象突出。
審計結果顯示,隨著國家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加強和銀行對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信貸投放的從緊,一些地方通過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發行理財產品、BT(建設—移交)、墊資施工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舉債融資的現象較為突出。
審計抽查發現,2011年至2012年,有6個省本級和7個省會城市本級通過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和發行理財產品等方式融資1090.10億元;12個省會城市本級和1個省本級通過BT和墊資施工方式實施196個建設項目,形成政府性債務1060.18億元;3個省本級和3個省會城市本級的部分單位違規集資30.59億元,合計2180.87億元,占這些地區兩年新舉借債務總額的15.82%。
審計結果指出,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且籌資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如BT融資年利率最高達20%、集資年利率最高達17.5%,蘊含新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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