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日電(李金磊)“目前,智能手機存儲容量存在標識不規范、標識容量與實際可用容量不一致的現象,涉嫌誤導消費,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據北京市工商部門調查,市面上超過60%的智能手機存儲容量存在缺斤短兩的問題。”
7月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電子商會、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聯合召開“規范智能手機存儲容量標識促進行業企業誠信自律”的倡議活動。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在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長崔建立指出,智能手機目前已經成為手機市場的主流機型。自2012年上半年以來,工商部門接到關于智能手機投訴、舉報明顯增多,其中以內存顯示容量不夠及標稱問題的反映顯得尤為突出。
在此次會上,三星、聯想移動、HTC等16家智能手機生產企業的負責人以及國美、蘇寧、宏圖三胞3家大型手機零售商的負責人現場簽署了《規范智能手機存儲容量標識促進行業企業誠信自律倡議書》。
該自律倡議書承諾,企業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及時整改經營中產生的問題;制定完善的手機服務監督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合格、放心的商品和服務;統一規范手機存儲容量標識,正確標注手機技術數據真實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據了解,目前,部分出席企業已經在其官方網站上對手機產品內存容量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并在新出廠的手機說明書中,對手機內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進行了詳細標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對于智能手機存儲容量此類情況沒有建立相關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彭李輝介紹,電子商會將計劃向國家相關部委提交起草移動通訊終端售后服務規范,推動建立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形成行業共同語言,制定鑒別、識別、檢測標準。
“手機內存容量標識問題體現出一個企業的誠信意識、商業道德,折射出相關領域亟待完善的標準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姜天波呼吁,盡快出臺針對手機內存容量標識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政府部門行政監管、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技術支撐。他建議,在制定標準過程中,應認真研究和聽取消費者及其組織的意見,公示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使相關標準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據悉,北京市工商局將向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相關函件,建議就智能手機行業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盡快出臺相應的產品標準及行業標準,以法律的形式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要重點規范智能手機市場,要求企業在一定過渡期內,按照倡議內容,逐步完善。如有企業未按照倡議活動內容對手機內存等問題進行標注、說明,工商局將以行政約談的方式約談企業負責人,進行行政提示、警示。如果拒不改正,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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