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的存在對中國經濟而言,既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靈丹妙藥。多數影子銀行是在法律約束下運營的。影子銀行成為所謂“壞孩子”的主要原因,在于其風險管理出現嚴重漏洞。
最近的“錢荒”敲響了整治影子銀行的警鐘,但“錢荒”僅是一個信號,影子銀行的利益攸關方并沒有傷筋動骨。當前,中國的影子銀行還處于可控的階段,強化風險管理、防范風險傳染是當前我國影子銀行整治工作的重心,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必須在“穩、準、狠”上下足工夫。
“穩”的本質在于如何處理好積極作為與保持穩定的關系。一方面,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工作必須高調地、大張旗鼓地推進,拖延只能付出更大的代價,不能把穩定當成不作為的借口;另一方面,必須將影子銀行納入到宏觀審慎金融監管體系中。當前對影子銀行的整治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已進入攻堅期、深水區,更多地觸及到深層次的矛盾甚至帶來重大利益的調整,各種矛盾一定會比較突出,針對一些極端的情況,壯士斷腕可能會成為唯一的解決方案。但從中外化解金融風險的經驗看,保持穩定具有重大意義,沒有穩定的環境,再好的規劃、方案都將難以實現。鑒于化解金融風險的艱巨性,在特殊時期,提升金融監管部門的宏觀調控與協調能力,甚至發揮政治體制的優勢將成為中國整治影子銀行不可或缺的手段。
“準”的意涵在于基于準確的統計數字所實施科學的決策與管理。對于影子銀行的信息披露已成為當前金融監管改進的重要方面。關于中國影子銀行規模的統計,目前市場人士的估算是22萬億元到36萬億元,比如,標準普爾估計22.9萬億元,摩根大通估計36萬億元。如此高額的影子銀行數據也表明了我國整治影子銀行的難度,化解影子銀行風險應該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嚴厲打擊利用影子銀行從事金融詐騙的公司及個人,除惡務盡、不獲全勝不收兵,確保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損失。二是建立地方債的約束機制,無論是地方融資平臺債務規模的上升,還是金融機構的加杠桿以及各類理財產品規模的膨脹,其背后都隱含著中央政府的信用支撐作用。但中央政府的信用不可能用之不竭,所以,必須通過市場化改革,減少各個利益主體對中央政府的信用依賴。三是建立產能嚴重過剩的公司、資源與環境軟約束的公司、銀行、信托的退出機制,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劣汰”是必然的選擇。
“狠”要求我們必須用人才、用重典。面對新的局面,金融機構只有善用人才方能找到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的規律。由于影子銀行潛在的金融風險已經暴露,加之一些深層次的風險仍未充分揭示,只有用重典,才能以儆效尤,取信于民,形成廣泛合力。用重典就是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對利用影子銀行鋌而走險、制造金融混亂的責任人進行嚴懲。化解影子銀行風險,已經沒有痛苦小且無后遺癥的方式,痛苦較大的方式可能變成唯一選擇,對此,我們要以前所未有的眼光制定方針、選拔人才,以非凡的勇氣與智慧打贏這場難以回避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