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被騙的深圳廠商購入的南豐工業城中央大樓301單位(圖),買入時原本被隔斷成3個小單位,現時已合并成一個大單位。根據上訴狀,廠商購入的單位共有2881平方呎。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中新網8月17日電據香港《明報》報道,內地商人稱被移民顧問慫恿,3年前趁港府提高投資移民門坎前,趕搭“尾班車”申請一家三口赴港,以2100多萬元向顧問購入屯門商鋪以符合資格。只是廠商后來發現物業買賣早已不被視作“投資”,更發現鋪位市值僅約220萬元(港元,下同)。懷疑受騙的商人日前上訴到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物業買賣無效,又要求顧問賠償損失。
原訴人分別為香港上市公司中國金融租賃前副主席楊乃江、其妻陸煥開及女兒楊潔儀。上訴狀指出,2010年11月,原訴一家三口欲透過投資移民赴港定居,朋友介紹下與被告鐘正浩見面,當時鐘自稱“智財移民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智財移民顧問)的代表,并自稱是“智財集團”(下稱智財)主席。鐘又向原訴指出,智財移民顧問是一間“非常有經驗、有能力、有實力”的公司。
投資物業移民“尾班車”已過
鐘其后提醒原訴,港府將提高投資移民門坎,提議原訴盡快“搭尾班車”提出申請。鐘又表示,智財的關連公司于屯門擁有3間商鋪,可為原訴提供“一站式服務”,以每間鋪約600多萬元賣予原訴,然后替原訴向入境處申請投資移民。原訴不虞有詐,連同律師費、厘印費等一擲2122萬元購入上述3個商鋪,其后又以信用卡向鐘正浩支付了54萬元顧問費。惟鐘表示商鋪正在裝修,故未能供原訴實地視察。
實購3工廈單位買價貴市值8倍
直到去年底,被告與律師傾談下赫然發現,港府早于2010年10月已收緊投資移民的資格,除把最低投資額由6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外,更規定投資物業不能視作投資移民的項目。原訴調查后再發現,他購買的3個“商鋪”,原來只是工廈單位,市值更只是購入價的九分之一、即約220萬元。上訴狀續指出,今年6月原訴透過律師向被告要求取消該3個商鋪的交易,卻遭被告拒絕,遂興訟追討賠償。
曾要求被告取消交易被拒
“智財移民顧問有限公司”于本案亦被列為被告,記者前往其辦公室,職員表示公司沒有姓鐘的老板。根據公司注冊處資料,該公司現時及以往并沒有被告或鐘姓的人擔任股東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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