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儲糧系統來說,不久前中央巡視組的高調進駐,具有不言而喻的現實針對性——短短半年時間里,這個系統內就曝出兩單離奇的家丑。其一便是中儲糧黑龍江分公司林甸直屬庫一場離奇大火,其二便是中儲糧河南分公司110人涉案的貪腐窩案。
唐代詩人曹鄴詩云:“官倉老鼠大如斗,見人開倉亦不走”。官倉糧食儲備的戰略色彩,使得這一系統自古就具有了某種特殊地位乃至特權,再加上巨量流轉和每一環節潛在的巨大利益,令公職碩鼠們趨之若鶩。《朱镕基講話實錄》就曾提到,“我到安徽南陵縣去察看糧食倉庫,在我沒去之前糧庫都是空的,后來他們把一些糧站的糧都搬過來,擺得整整齊齊。連我都敢騙,真是膽大包天!”
在中儲糧系統兩個看似不相關的個案背后,我們看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巨大管理漏洞。如,《中央儲備糧倉儲管理辦法》規定,中央儲備糧不得露天儲存,但林甸直屬糧庫內絕大多數儲備糧都是露天直接堆放;且8月初國家安監總局披露的調查結論顯示,“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儲位之間沒有采取物理隔離,僅有的一輛消防車還處于無水無油狀態”。再如,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中,充滿類似令人匪夷所思的細節:在李長軒擔任省分公司總經理的12年間,“總公司很少過問分公司人事、管理等情況,有時派人下來檢查,也基本上被領著去幾個管理比較好的糧庫看看就走了”……從而使得這一系列案件中窩案串案居多,幾乎全都是家族犯罪、關聯犯罪的窩案串案。
我們常說,要把權力關進籠子,但如果制度的籠子過于稀疏,必然淪為“牛欄關貓”——籠子徒具觀賞性,而碩鼠仍能暗度陳倉、上下其手。國家對戰略儲備糧工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管理辦法,但為何這些制度到了一些地方,卻沒有換得最基本的敬畏、屢屢被碩鼠們的行徑擊穿底線?
沿著對這些“表象”的拷問逐步深入探究,我們不難看出這樣一個身份特殊的巨無霸企業內在的體制性悖論。誠然,這是一個“年輕”的央企。13歲的它尚顯“稚嫩”。然而,這又是一個強勢的央企。資產總額近2000億元、人員近2萬人且實行垂直管理,同為副部級的國家糧食局只是在業務上進行指導,而地方政府對其也沒有日常監管的權力。它同時還是一個身份模棱兩可的央企。“政策性企業”的表述,讓它很容易同時兼得“政策”和“市場”的雙重眷顧。如,2012年上半年中儲糧盈利同比增長50%,業績提升“主要來自糧食保管補貼費用的增加”。因此它注定又是一個享有特權的央企。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的“轉圈糧”游戲,便是鉆了“托市糧”收購政策的空子,通過偽造收購憑證的虛假交易大肆騙取國家每噸166元的手續費和糧食差價補貼……
以上病征,在近年煙草系統、鹽業系統曝光的腐敗窩案中可以找到印證。官商一體、政企不分的所謂企業,自然難以克制利用行政性壟斷權力的沖動,一手操政策之便,一手撈市場之利。而這類企業的“垂直管理”,一旦失去有效制衡和監管,便極易在某一層級形成權力梗塞和腫瘤,讓本應促進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制度設計淪為“監守自盜”。因此,必須精準剝離此類企業的“政策性”和“企業性”,杜絕政企“雌雄同體”后遺癥。比如,對于中儲糧,不妨將其業務流程環節合理切分,由國家發改委、糧食局負責制定中央儲備計劃,由中儲糧公司負責落實收糧、存糧,輪換糧銷售必須交由其他企業負責,并健全中央和地方相關部門對其協同監督制約的格局;而對于煙草專賣局(煙草公司)這類“企業”,則有必要檢討政企一體的必要性,從頂層設計上痛下決心和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