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為消費者提供了便利,但也令一些違法行為有了更低的操作門檻和更強的隱蔽性。網上非法售藥就是一例。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等五部門共同部署,8月至12月將開展打擊互聯網非法售藥的專項行動。
藥品是非常特殊的商品,無論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網絡平臺上,都必須具備一定資質才可以銷售,售賣假藥更是犯罪行為。2012年全國互聯網藥品交易市場規模超過16億元,是2011年的4倍,如此迅速發展的市場,也令不法分子垂涎欲滴。無資質的網絡“藥店”、肆意銷售的假藥違禁藥,使網購市場烏煙瘴氣,更對公眾的身體健康造成威脅。五部門聯合執法,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為,正當其時。
其實,不只是非法售藥,網絡也令一些違禁品售賣有了較低的違法成本,也有了更廣的傳播渠道,其危害性不再限于售賣者周邊,而是通過網絡平臺和物流通道,擴散到更大的范圍。仿真槍、竊聽器、電棍、催淚瓦斯、迷藥……這些違禁物品、管制器械,大多在現實中難覓蹤跡,或至少難以光明正大地交易,然而到了網上,卻可以暢通無阻地售賣。
即便一些網購平臺采取了一定的監控措施,但因為僅憑文字、圖片篩查的方式太容易“破解”,賣家還是可以“掛羊頭賣狗肉”。譬如“仿真狗”、“隱形眼鏡盒”、“中華煙標”,其實就是仿真槍、隱形眼鏡、香煙,后兩者雖不是違禁品,但也不是能在網上任意銷售的商品。更不要說現在創建網站非常簡單,再將服務器設在境外,查處起來又添難度。
但是,有難度也要查處。網購不該成為違禁品銷售的“庇護所”。違禁品銷售是在網上,危害卻是在現實中。如果放任違禁品在網上流通,公眾的安全、健康、隱私等權利無疑將付出更大犧牲。互聯網發展,電子商務繁榮,違法犯罪手法也會不斷翻新,這就需要執法部門持續更新應對手段,才能保護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安定的社會環境。
網上違禁品泛濫,反映出我們的法律法規和應對機制都有所滯后,出臺關于網絡銷售的專門法規,明確監管主體,搭建起各部門協調行動、共同擔責的長效機制,已是很緊迫的課題。網上銷售違禁品,必須有人管。曾有記者發現售賣竊聽器的網站后向工商部門舉報,對方卻稱網站沒有納入其監管范圍,建議記者詢問商務部門,商務部門又建議向公安部門舉報,公安部門則表示,必須有證據才能立案,目前只能“特別留意”。此次五部門聯合執法,希望能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范本,令網絡違法銷售行為不再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