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4006名退休人員在參保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后又重復參保了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造成重復參保重復領取待遇現象。
為維護社保基金安全,省社保局日前下文,要求各市縣對已核實重復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立即暫停發放養老金。
據了解,省人社廳信息中心近期通過各系統數據對比,發現4006名領取了城鎮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中,有3701人重復參加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305人重復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省社保局社會化管理服務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重復領待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只能商定保留一方經辦機構的養老金,并須及時退回已重復領取的養老金,方能恢復養老金待遇發放。
據了解,為實現全民老有所養,我省2011年針對男達到或超過60周歲、女達到或超過55周歲(簡稱超齡人員),且具有本省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籍的人員,出臺了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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