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死后半月才發現
經過這場風波,老大和老三成了一條戰線,老二和老四則站在一起。
2008年12月14日,輪到老大來接走母親時,兄弟幾人又因房產歸屬問題發生爭執,老大被老二打傷住院,無法照顧老人。后來,在村委會和派出所的調解下,由老二接班照顧。
一轉眼到了2009年3月12日,老二的贍養期還有兩天就結束了,他打電話給村主任,請村主任通知老三來接班。到了14號上午,老二離開了母親的住處,并且把門鎖上。
村委會一位干部稱,因村委會無法管理家庭事務,并未通知老三前來交接,而老三認為按照輪流贍養的協議,老二還應該再贍養三個月,所以他未去接班。
就這樣,直至4月9日,老人的一個孫子前去看望,才發現老人已經死亡。
住在柴玉吉西院的鄰居說,3月中旬的一天早上,也就是老二結束瞻養幾天后,她曾聽到過柴玉吉在自家院內喊老伴的名字,還說沒人管她了。
后經法醫鑒定,柴玉吉死亡時間在4月9日往前推15天以內。尸體檢驗結論認為,柴玉吉未見致死性疾病,但不排除重度營養不良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即柴玉吉是餓死的。
兄弟四人各執一詞
母親去世,到底該由誰負責?四個兒子各執一詞。
“老四程一石是主謀,他把老二程一田當槍使,我母親的死和他有直接關系。”老大說,是老二和老四共同謀害了母親。
老二則稱,他找人通知了老三接班后才搬出母親的住處,并且在當日中午和晚上,他曾兩次去看望母親,見到老三的妻子給母親送飯,之后他就再也沒有去過其母親的住處。
老三認為,老二應該贍養母親6個月,但老二只贍養了3個月,并且沒有通知他去接班,才導致母親死亡,應該由老二負責。
“我們心里沒有愧也沒有鬼,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也盡職盡責。”老四程一石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無奈,真是無奈。”
檢察機關認為,在母親被餓死的問題上,老大、老二、老三有責任。“因為三個兒子在老人死亡期間都有瞻養的義務,但是三個人都把老人擱置在家中沒有人理,主觀上是有遺棄故意的。”
法院經審理后于2010年4月24日作出判決,兄弟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3年。兄弟三人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二中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審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于2010年7月6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三人的上訴。至此,三人被送往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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