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埠媒體近日刊出一個“廣州市流動商販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約95%的受訪者沒有跟城管發生過肢體沖突,80%以上的受訪者跟城管沒有產生過口角,經常發生口角和有肢體沖突的僅占2%和0.75%。
有意思的是,前幾天還有媒體報道稱,今年1—8月,廣州城管執法共發生暴力抗法199宗,城管人員受傷(含輕微傷)99人,平均每個星期就有三名城管隊員受傷。廣州一名老城管表示,沒有哪個城管希望每天的工作內容都是吵架、沖突,很多城管甚至相當害怕與攤販發生沖突。
一邊是絕大部分小販向社會展示其“溫順”形象,只有0.75%與城管經常發生爭執,另一邊卻是城管不斷向社會訴苦,利用各種途徑闡述其弱勢處境。城管與小販的關系,如今已無法用“非黑即白”的簡單邏輯來看待。
從城管的角度來看,占道經營、違建都在其職權管轄范圍之內,市民只要有投訴不可不理,但一處理又往往招致輿論的非議,“夾心餅干”式的執法讓他們陷入兩難境地。此外,相關法規對城管職能的界定不夠清晰,也讓城管大呼無奈。
從小販的角度而言,大部分小販擺攤是為了生存。“廣州市流動商販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比約76%,月收入在七八千以上的不足7%。就算小販獲得較高收入,其在社會地位方面仍是最底層,面對城管時更是弱勢群體。
城管與小販的恩怨與是非,在現有的調查數據面前,很難說清。“很難說清”的另一個原因是,城管和小販始終缺乏一個有效的對話機制。在人們的印象里,城管和小販兩個群體,除了拳打腳踢,幾乎就沒有正兒八經地對過話。
相比而言,城管因為背靠強大的行政機器,對輿論的影響往往是制度性的。小販雖有媒體和公眾人物“代言”,但這種“代言”往往只見于極端新聞個案的碎片化表達,未能反映小販作為一個群體的完整面貌。于是,我們看到,圍繞著城管小販的每一次公共討論都始終停留在“各說各話”、“隔空喊話”的初級狀態。作為一個擁有30萬流動小販的大都市來說,公共討論的水平還停留在這個層次,實在不應該。
當然,要建立這樣一個對話機制并非易事。去年4月,有本埠媒體做過這樣的嘗試,當時舉辦了一場“坐下來談一談———城市流動商販管理”的城市論壇。結果,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原本作為論壇主角的“流動商販”,只有一個愿意公開亮相,和臺上踴躍發言的城管無法相提并論。
不過,現在流行一個概念叫“公咨委”,它的全稱可以叫公眾意見咨詢委員會,其實質就是一種對話機制。“公咨委”起源于“同德圍模式”,現在還有東濠涌公咨委、城建公咨委,甚至連一個廣州大橋擴建也有“公咨委”了,廣州城里30萬小販是不是也該有個“公咨委”?具體叫什么無所謂,叫“城管公咨委”也好,叫“小販公咨委”也罷,只要能將雙方組織起來經常心平氣和地對個話就行。如此,城管與小販,才稱得上勢均力敵、公平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