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前,討論最熱烈的話題莫過于“以房養老”。高房價下的老齡化時代,“房”與“老”兩個本就沉重而敏感的話題,疊加之后放大為輿論場上的乘數效應,呈現出幾乎一邊倒的聲音——“前半生人養房,后半生房養人,豈不悲劇?”“百年之后,房子被銀行收走,子女咋辦?”“抵押房產,自己養活自己,政府的責任何在?”
種種疑問,貌似合理,實則蘊含著不冷靜的情緒。“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并非全新提法,之前已有部分城市試行一二;也并非毫無根據,在國際上已經較為廣泛地開展。但凡冷靜思之,都會認可其對于解決養老資金問題、盤活以后房屋資源的意義。若說這一模式面臨房屋產權、抵押擔保的風險,又有哪一創新能夠繞開所有風險?又有哪一改革能夠規避所有矛盾?實際上,正是由于風險與矛盾的客觀存在,“以房養老”才選擇在逐步試點中循序漸進地前行。
更何況,相比《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整個政策體系,“以房養老”不過是創新舉措之一。按照《意見》,政府在保障基本養老服務方面仍然要發揮主導作用,根本不存在將養老責任推給個人的“甩手掌柜”之說。與之相反,《意見》更注重加大各級政府投入,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并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養老服務的主體。不去嘗試理解頂層設計的宏觀性、系統性,怎能走出“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誤區?又怎能避免“聽蝲蝲蛄叫就不種莊稼”的荒謬?
至于“田地傳子孫”的傳統觀念的轉變,確實還需要假以時日。但就目前來看,“以房養老”針對的目標群體,主要為無子女的“丁克族”以及兩套房產以上相對富裕的老年人,所以并不存在直接的觀念與利益的沖突。
其實,那些激烈言辭的背后,還有一層“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味道,指向尚未做實的養老金賬戶,以及尚未并軌的“雙軌制”。殊不知,任何問題均需在既有條件下推動,多元籌資也會促進后兩者改革的深化。倘若一提創新,便不顧新帳舊賬而一股腦兒拋出來,豈不是混淆了基本范疇,誤導著公眾認知?
駛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軌道的中國列車,已擁有1.94億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這一數字到2020年將達到2.43億,到2025年將突破3億。如此龐大的老年群體,加之復雜的改革現實,注定了“老有所養”的莊嚴承諾不會一蹴而就。成功應對老齡化挑戰,離不開政府、市場、社會、家庭與個人的共同努力與共識凝聚。在此過程中,媒體應當多些積極引導、釋疑解惑,而非刻意地炒作問題、放大矛盾。
當我們懷著理性與建設性,持平而論,“以房養老”是不是遠遠沒有那么面目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