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海口紅城湖路金花公寓的李女士向記者反映稱,該公寓樓某業主冒充物業管理公司向住戶收取費用多年,且擅自提高水電費引發不滿。“如今多數業主表示費用已超出承受范圍,并要求對方退還相關費用,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希望對方能給業主們一個交代。”
金花公寓業主:有人冒充物業收費,擅自提高水電費
據金花公寓業主杜先生介紹,該公寓樓于2009年12月建成,業主于2010年9月起陸續入住。“入住前兩個月,都沒有物業管理公司前來收取相關費用,但2010年12月,該公寓樓業主肖女士夫婦倆自稱受物業管理公司委派,開始代收相關費用。”杜先生說,起初業主們都沒有懷疑,但每隔一段時間,對方就會以虧損為由,提高水電費用,引發業主不滿。
業主李女士說,該公寓樓共有9層36戶居民,自去年起每戶電費已漲至1元/度,水費為3元/噸,物業管理費為1.2元/平米。“對方還找了一位外來人員,姓陸的男子,代為收取相關管理費用,水費現在也提高到了3.5元/噸,引發多數業主不滿。”李女士說,其間,部分業主曾詢問對方受哪家物業公司委托,對方均含糊其辭,并未給出明確答復。
據代收費人員陸先生介紹,去年2月,該公寓樓“物業”委托他代收管理費,每月給一千元。“其間,對方曾清理化糞池,并向每戶收取50元至80元不等的費用,多數業主反映收費標準不合理,并要求開具相關發票證明。”陸先生說,對方稱若開發票,需再次提高費用,業主無奈只能放棄。“前段時間,業主意見越來越大,并通過相關部門得知,對方口中的正規物業管理公司并不存在,其并沒有任何資質及管理資格。”陸先生說,得知情況后,他就辭去代收費工作,如今業主們紛紛要求“物業”退還多收取的相關費用。
代收費業主:并無物業,受開發商委托代收費
隨后,記者跟隨業主來到該公寓樓6樓“物業管理處”了解情況。
據業主肖女士介紹,該公寓樓并無所謂的物業管理處,其只是代收相關管理費用,不存在欺瞞業主的情況。“公寓樓建成后,開發商委托我們代收管理費用,并將水表、電表全部過戶于我名下,我每月負責交水電費。”肖女士說,自己并未收取過物業管理費用,業主反映的1.2元/平米物管費,系電梯保養維修及公共衛生費用。針對業主反映其擅自提高水電費的問題,肖女士稱系根據業主日常用水、用電情況作出的決定,具體情況可找開發商了解。但肖女士不愿提供開發商的聯系方式。
對于肖女士的說法,多數業主表示無法接受。業主們稱,將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并要求肖女士等盡快退還多收取的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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