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的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在顯著位置設置了“我要舉報”專欄,“就是讓大家舉報更方便快捷”。“以前也有逢年過節禁止送禮的規定,但這次和以往最大區別在于懲罰機制跟上去了。”“老百姓關注的是抓了多少貪官,但反腐敗的核心不是抓貪官。”一位紀委干部認為,“改善全黨風氣是更實際的工作,現在紀委重心就在這里。”向來神秘的中紀委,從幕后漸漸走向前臺。(9月23日《新京報》)
網絡反腐是依托網絡自身的特點和優勢,通過與其他反腐機制的協調聯動而形成的一種新型反腐形式,其具有明顯的優勢和積極作用。由于眾多網民的熱情參與,使得網絡反腐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構成了群眾監督的巨型“天網”,展現了強大的威力:一個個“問題官員”經不起網絡反腐而被問責,一項項“問題決策”經不起網絡監督而被糾正,一起起廣為社會關注的事件在網絡監督下依法解決。然而,網絡反腐是一把“雙刃劍”,既有正面積極作用,也有負面消極影響。比如,網絡反腐可能導致他人名聲和利益的受損,可能誘發泄私憤、侮辱、誹謗、報復陷害、泄露國家秘密等違德、違紀、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的發生;網絡反腐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不利于從根本上提高反腐的實效;網絡反腐具有情緒化傾向和從眾心理,不利于現代公民的真正成長和政治秩序的穩定等等。
因此,對于網絡反腐,我們要持理性的態度,對其既不要捧上天,也不要打倒在地。面對網絡反腐的迅猛發展,我們既不能盲目樂觀,過分夸大網絡反腐的作用,也不能因為網絡反腐是一種軟監督而忽視其積極作用,更不能因為目前網絡反腐還存在缺陷而因噎廢食,一概加以排斥。
網絡反腐,其實質在于“授權于民”,正如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所說,“一個完美的社會是為人民的公共意志所控制的,國家應當把更多的權利留給人民,人民應該在政府中承擔活躍的角色”。網絡反腐就是通過充分發動最廣大人民群眾,讓人民充分享受并運用監督權、知情權來打擊腐敗現象的一種有效手段。
網絡反腐,其關鍵在于推動網絡反腐與制度反腐的無縫對接,促進官方網絡反腐與民間網絡反腐的良性互動,形成反腐合力。網絡反腐需要依托制度反腐,同樣,制度反腐也需要網絡反腐的支持,制度反腐只有通過網絡這一成本低廉的全天候反腐利器,其效率不高、資源浪費等問題才有可能得以有效解決。各級黨委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本著系統整合、優勢互補的原則,大膽進行具體探索。積極推動網絡反腐與制度反腐的無縫對接,加強網絡反腐與其他監督形式的互補配合,充分發揮每一種監督的優勢,優化整體監督效果,形成監督合力,是從源頭預防腐敗的可靠措施。
網絡反腐,其最終目的在于使廣大官員樹立廉潔自律之心,以此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如赫胥黎在《進化論與倫理學》中所說,“對人們的反社會傾向最大的約束力并不是人對法律的畏懼,而是對他的同伴的輿論的畏懼,除了天然的人格以外,還建立起一種人為的人格,即良心,它是社會的看守人,負責把自然人的反社會傾向約束在社會福利所要求的限度之內”。誠然,網絡反腐的最終目的在于通過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強大網絡輿論監督,使廣大官員樹立起廉潔之心,以此來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行為,這才是反腐工作的最終歸宿和題中之義。
文/郭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