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派精神病指標”引起關注,但更值得關注的是重癥精神病人的篩查。目前來看,多部門信息互通、啟動責任倒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都是亟須做的。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病日。這一天,鄭州回應沸沸揚揚的“精神病指標攤派”一事,稱提出的是指導性指標而非強制性任務。不過輿論的關注,不能止步于此。借此事,有必要對重癥精神病人的篩查與救治的窘境,給予更多關注。
重癥精神病人,屬于精神病患者中的最弱勢人群,其中的很多人還存在暴力傾向,時刻危害公眾安全。有關研究表明,中國的重癥精神病人已超過1600萬,但現實中,這些重癥精神病人只有一部分被登記在冊,更多的患者則處于隱蔽或無有效管理的狀態。
對于重癥精神病人的排查,一些地方十年前就開始啟動,公安部對此曾專門下發通知。但實際執行情況,卻難令人如意,例如,新疆重癥精神病患者超過20萬人,可被篩查出,處于有效管理下的只有8000人。廣州重癥精神病患者有7萬多人,但獲登記的只有5萬多人。許多時候,重癥精神病人只有在發生暴力傷害,付出血的代價后,才會被發現,如去年光山校園傷人案就是一個典型。
重癥精神病人的排查如此,救治同樣如此。重癥精神病治療費用高,周期長,作為家庭往往難以承受,這就需要國家力量的積極介入。可是,目前精神病治療,從資金到人員、設備,都處于嚴重匱乏的狀態。在不少地方,早已試點成功了重癥精神病人救治項目,但由于缺乏資金,難以更大范圍推廣。衛生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每10萬人僅有11張精神病床,遠低于世界43.6張的平均水平;每10萬人僅有1.47個精神醫生,而世界平均水平是3.98個。
所以,此次鄭州對重癥精神病患者的篩查,操作中暴露出存在方法不當,但其中體現出的積極應對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被曝光的“攤派指標”做法應否定,但同時,重癥精神病的篩查不能因此受影響而停擺,而應拿出創新的辦法來推動。
從鄭州的經驗看,單靠衛生部門一家,根本難以完成篩查工作,在此方面,需要衛生、民政、公安等多部門加強信息互通,共同來推動。與此同時,應建立重癥精神病人漏查的責任倒查制度,即,當重癥精神病人傷人事件發生后,應啟動責任倒查,對于疏于重癥精神病篩查管理的地方相關部門及其官員,進行事后問責。
在重癥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上,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精神衛生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衛生工作所需經費,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但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具體數額應該是多少,卻沒有明確的標準,這就導致許多地方隨意壓縮精神病救治經費的情況。
因此,國家相關部門需要盡快出臺精神病,尤其是重癥精神病救治經費的財政撥款標準。這個標準,可依據地方人口、經濟發展水平,以及重癥精神病患者比例等多個方面。同時,應將精神病床數和精神醫護人員的配備情況,納入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如此,自然能倒逼地方官員去積極支持精神病患者的篩查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