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重慶俊峰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峰置業(yè)”)高層透露,自去年以來,當地警方已經陸續(xù)返還企業(yè)公章、資金,但當年重慶“打黑”帶來的企業(yè)經營之困,亦開始全面顯現。“公章、兩億資金返還了,兩個主要賬戶也予以解凍。但地產項目卻遭遇300多個訴訟,如果輸掉所有官司,那么企業(yè)支付的違約金及各種費用會超過1.15億元。”
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實際控制的重慶俊峰實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峰集團)多名職工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黑問題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團及下屬企業(yè)中的20人被判刑。該案由于李俊在案發(fā)時前往海外,因而成為重慶“打黑”浪潮中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案件,其相關申訴也被法學界人士認為最有可能獲得司法系統(tǒng)重視。
但在企業(yè)經營權全面回歸的同時,李俊案相關申訴卻迄今無任何進展。“申訴材料送過去,也接收,但既不表態(tài)立案受理,也不說不受理。”李俊親屬稱,最大的進展則是,近期有親屬接到法院來電詢問申訴材料遞交情況,但相比于法院約談李莊,他們的這點申訴“進展”似乎仍不足樂觀。
陸續(xù)返還兩億
“給你們一份大禮!”警方人士隨即開始辦理公章返還手續(xù)。前后被返還的還有兩億元資金,以及解凍兩個主要賬戶。
“2011年專案組開始接管企業(yè),同時企業(yè)主要賬號被凍結,兩億元被劃到打黑專用賬戶。”俊峰集團某高層回憶,當時所有開銷均需要向專案組寫申請,比如必須償還的銀行利息、員工工資等。
記者獲得的13份華夏銀行支付專用憑證顯示: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間,重慶俊峰置業(yè)有限公司先被劃走兩億元資金,之后又被陸續(xù)返還。其中,接受這些資金的賬戶名顯示為“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國庫支付中心-打黑專戶”。
從劃走資金的日期來看,當時該案并未開庭。而2011年年底的判決中,俊峰集團原股東李修武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經營等五項罪名獲刑18年,罰金2.0135億元。俊峰集團原法人臺士華則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獲刑13年,罰金212萬元。另外18人分別獲刑5年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
而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未有判決之前,公安局對涉案企業(yè)、個人的相關財產只有查封和扣押的權力,這種被學界指責、將企業(yè)資金劃到打黑賬戶的做法,在重慶打黑期間廣泛存在(詳見本報2012年12月10日及12月17日《打黑申訴潮》系列報道)。
“前面劃走的兩億元是企業(yè)資金,和李修武罰金并不是一回事。”俊峰集團高層介紹,企業(yè)在被專案組接管時,有兩個地產項目正在運行,分別為龍鳳云州三期和香格里拉一期。因為接管,兩個項目完全停滯三四個月后,又陸續(xù)開工。
2012年9月30日,俊峰置業(yè)管理層從警方拿回企業(yè)公章。“警察說,今天要給你們一個大禮。然后就喊了一個見證人,把企業(yè)的各種公章返還了。”2012年底時,被凍結一年多的兩個企業(yè)主要賬戶也解除凍結。
至此,俊峰集團的地產業(yè)務基本恢復自主經營。而案發(fā)前,重慶俊峰集團下屬公司包括:重慶俊峰置業(yè)有限公司、重慶金龍玉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金龍玉鳳大酒店、重慶金得利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重慶誠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重慶豐馳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金鵬超投資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凈資產達40多億元。據李俊家屬透露,目前其他各個公司業(yè)務均因人員變化及案件查封、沒收而停頓。地產之外,只有物業(yè)管理和酒店餐飲正常運行。
企業(yè)陷困局
由于停工、資金等問題,導致最終交房時間推遲,購房者和建設企業(yè)兩面夾擊,俊峰置業(yè)面臨上億元“索賠”風險。
不過更為麻煩的是,今年以來,俊峰置業(yè)已經面臨四五百個官司,且有可能最終遭遇上千個訴訟。
“現在已經有四五十個要求退房的官司,光這個金額就高達6000萬元。香格里拉500戶延期交房,龍鳳云州也有不少。延期交房現在有四五百個官司,這個起碼要5000萬元以上,而且這類官司有可能會達到1500個。現在已經被法院判了,并且強制執(zhí)行的就有1000萬元左右。”俊峰置業(yè)高層計算出,這些支出總計將高達1.15億元。
而這仍不是全部,目前,10萬元/平方米的龍鳳云州三期和13.8萬元/平方米的香格里拉一期雖然已經完工,但由于兩家施工的建筑公司分別索要3000萬和4000萬元的停工損失費,交房仍難以實現。
“之前警方接管公司的時候,一家給補償了280萬元,另一家給補償了440萬元,現在又要停工損失費,而且這么高,真的很難理解。”俊峰置業(yè)方面稱,目前正在與這兩家建筑企業(yè)溝通。
由于此前警方的凍結賬戶并劃走大量資金,俊峰置業(yè)的現金流問題延續(xù)至今,且對企業(yè)經營影響深重。
“重慶的房價,2010年是比較高的,2011年開始下滑,2012年止跌,今年略有恢復。原本我們今年交房是可以有一個不錯的售價,從而讓現金流更為充裕一些。”俊峰置業(yè)負責人稱,實際情況則是由于前述官司可能帶來的資金壓力,以及為了正在推進的香格里拉二期,企業(yè)必須以低于市場價售房,以求加速資金回籠,而較低的售價又讓部分購房者誤認為房子“貶值”,進一步推高退房和索要違約金的風險和可能性。
與這一惡性循環(huán)般困局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案發(fā)前的2009年,這家主營地產,以餐飲娛樂、信用擔保、石油制品、物業(yè)管理、裝潢裝飾等為輔的多產業(yè)、多元化大型民營企業(yè)集團,曾經每年上繳稅收上億元人民幣,2010年10月之前有固定員工500多人、建筑員工約1000人,累計地產開發(fā)面積過百萬平方米,李俊制訂計劃要在2012年實現集團上市。
據2010年2月28日重慶“打黑除惡”專項斗爭階段總結表彰大會上有關領導發(fā)布的數據,當時,重慶市共抓獲涉黑涉惡人員3348人,立案查辦涉黑團伙案件63個、涉惡團伙案件235個。
曾研究并撰寫《重慶打黑報告》的華東師范大學教授童之偉則指出,這些被打黑對象均為民營企業(yè)家。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原律師李莊則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在認真查看重慶多個打黑判決書發(fā)現,幾乎所有的判決書中最后一頁,都有相同的六個字——“沒收全部財產”。
申訴仍懸置
由于李俊“在逃”,大量證據得以被完整保存并公諸于世,學界由此判斷該案會較早、較快獲得司法系統(tǒng)關注,但實際情況卻是申訴至今懸置。
“申訴材料第一時間就遞交上去了,后來還補充了一些材料,但是都是接收了,但既不說立案受理,也不說不受理。”李俊家屬透露,幾天前曾有法院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詢問申訴材料遞交情況——這被家屬認為可能出現轉機,畢竟主導這場打黑運動的薄、王案已經判決。
童之偉則認為,由于李俊“出逃”,致使大量證據材料得以妥善保存并公諸于眾,所以他曾認為關于該案的申訴,有望能夠得到司法系統(tǒng)較早、較快的關注。
而事實上,李俊在2010年10月“出逃”時,已經被警方以“涉黑”逮捕過一次。2009年8月22日,李俊被重慶市警方以涉黑等罪名追逃通緝,同年12月4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和成都軍區(qū)聯合專案組抓捕歸案。
但三個月后,雙方均對李俊予以撤案。據李俊發(fā)布的材料,他稱經歷前一次所謂涉黑抓捕后,他與妻子離婚,并將企業(yè)轉至哥哥李修武名下。這位曾經被當地坊間稱為重慶富豪前30位的民營企業(yè)家,試圖以此避開這場打黑浪潮。
“李修武其實每個月才幾千塊錢工資,在企業(yè)里也不是什么負責人。”俊峰集團員工稱,李修武實際只是名義股東,在公司里無職位、無權力,且因家庭收入窘困,連孩子的上學問題都需要在李俊的資助下得以進行。
2011年9月,沙坪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時,李修武代理人、西南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趙長青出庭辯護,認為被控黑頭目的李修武事實上與出庭的其他不少“團伙”成員并不認識,且李修武極少參與公司管理運營工作,檢方所訴事項李修武多不知情,故涉黑等指控均不成立,但該意見未被采納。
記者獲得李修武所寫申訴材料稱,他在警方審訊期間,他被強制坐老虎凳6天6夜,期間鮮有睡眠飲水進食,筆錄正是在此情況下被警方辦案人員威脅形成的。而該案中臺士華、魏文清、白洪波、雷良建、何君等人的申訴材料中,亦出現大量關于警方刑訊逼供、誘供的描述。
“我們相信黨,相信法律,企業(yè)我們會努力經營好,個人申訴也一定會獲得法律公正的對待。”俊峰集團一位高層稱,國家以法律公正對待薄、王案件,相信也一定會同樣公正對待李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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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打黑”叫做警察摟小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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