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稱,他是在這里被打的
●文昌兩攤販因爭地盤發生打斗被帶進派出所
●一攤販稱在派出所里受到一民警毆打和辱罵
●警方:問詢室監控壞了,無證據證明民警打人
“我與相鄰攤主因攤位問題發生打斗,他們把我帶進派出所像審犯人一樣,戴手銬關在問詢室,民警還連抽我4個耳光,不讓我上廁所,最后尿在了褲子上。”近日,在文昌市區擺攤的吳先生四處向有關部門反映,稱其被當班民警毆打辱罵,身心及個人人格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侮辱。他要求文昌警方提供當時的監控錄像,遭到警方的拒絕。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當事民警否認毆打吳先生,警方也稱當時監控設備壞了,執法記錄儀也沒有記錄當時的情形。目前,該事已引起了省公安廳、文昌市政法委等關注,并在調查此事。
因攤位問題發生打斗,4人被傳喚至派出所
“如果不是他打了我,我怎么會四處告他呢?”近日,在文昌市文城鎮文南街后巷河邊擺酸辣粉小攤的吳先生,向記者反映他被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一民警毆打辱罵的事情。
日前,吳先生向記者講述了當時發生的一切。
吳先生稱,今年7月中旬,他在文昌市文城鎮擺酸辣粉小攤討生活,因攤位問題與相鄰的清補涼攤主發生糾紛。7月30日上午8時許,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進而發生打斗。當時,吳先生的外甥柴先生正在幫忙照看攤位,其見狀,撥打了110報警,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并將雙方當事人傳喚到派出所調查。
“被傳喚到派出所一共有4人,我和我外甥,對方2人。”據吳先生講,他被帶到城南派出所后,在該所問詢室被反戴手銬,“在河邊事發現場時,民警就給我戴上了手銬。”吳先生也承認,因為自己的手被對方咬破流血,且在打斗中感覺吃了虧,所以情緒有些激動,說話的聲音比較高。
“當時我要求將我外甥留在河邊現場看守攤位,出警的民警不同意,所以我和民警頂了幾句。”吳先生稱,“當時出警的一位民警在現場罵罵咧咧,說我搶了別人的攤位,還這么牛×。我就與他辯論了幾句,他當時就火了。”
吳先生認為,事情的導火索是兩攤主因為攤位之爭引發的矛盾糾紛,出警民警不應該采取強制措施,像抓犯罪嫌疑人一樣,將其雙手戴上手銬帶上警車。“警方這樣做,只能是激化矛盾。”吳先生稱。
攤販說
“一民警扇了我4耳光,我快崩潰了”
“我雙手戴著手銬被帶到派出所問詢室后,還沒坐在審訊椅子上,我頂了句嘴,那個民警就上前毆打辱罵我。”吳先生稱,一名民警連扇了他4個耳光。
據吳先生反映,出警的一名民警發火后,上前先是扇了他一耳光。“我被扇了一耳光后,我說你為什么要打我,你有種再來兩個(耳光)。”吳先生稱,“沒想到他當著在場人的面,又連扇了我兩耳光。我感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極大的侮辱,我想反抗用腳踢他,結果他又上前扇了我一耳光。”
吳先生告訴記者,最后,這名連扇他4個耳光的民警被在場的警員拉開,“之后,他離開了問詢室走了,再沒有出現過。”因為沒戴眼鏡,深度近視的吳先生讓在現場的外甥記住毆打他的民警模樣及警號。
“他連扇我4個耳光,我當時死的心都有了,人民警察怎么打人呢?”吳先生稱,當時又看到自己被人咬破的手滿是鮮血,“我心情低落到了極點,整個人簡直要崩潰了。我要求民警帶我到醫院檢查、包扎治療,遭到拒絕,民警要求我先做筆錄,把打架的事情了結了才可以出去。”
“另外一名民警給我做筆錄,我要求將我被民警打耳光的事情寫到筆錄里,做筆錄的民警不同意。”吳先生稱,“民警不同意記錄警察打人的事情,我就拒絕在筆錄上簽字,所以事情一直僵持到當晚10點左右。”
“戴著手銬不讓我上廁所,尿褲子了”
吳先生稱,在派出所做筆錄的過程中,民警不允許他去廁所“方便”,堅持稱“一定要做完筆錄且簽了字才可以出去”。在當天下午3時許,在派出所里出現了讓人尷尬的一幕:因實在憋不住,坐在審訊椅上的吳先生尿褲子了。
“我是個近40歲的男人,也是有人格尊嚴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想把小便尿在問詢室嗎?”吳先生說,在此過程中,自己雙手被銬著,民警也不允許他上廁所,最后沒忍住,尿了褲子。據吳先生回憶,當時派出所民警找了打掃衛生的阿姨將尿濕的地板拖干凈后,依然沒為其打開手銬,“我說我要拉大便了,如果再不讓我上廁所,我就拉在褲子里。當班民警說要請示所里領導,最后過了十多分鐘,他們解開了我的手銬。”
一直到次日凌晨時分,吳先生才離開城南派出所。“在此過程中,在我再三要求下,所長在二樓會議室見了我。”吳先生稱,“我提出民警打我4個耳光的事,所長說民警打人的事他管不了,讓我到值班室民警一覽表中指認,然后向文昌市公安局紀檢部門反映。”因為自己沒戴眼鏡,并沒有確認出是哪位民警毆打了他。
第二天下午,吳先生帶著外甥再次來到派出所值班室,辨認出了扇其4個耳光的是當時值班出警民警陳某某。此后,吳先生將自己被民警扇耳光的事情,先后向文昌市公安局、文昌市信訪局、文昌市委政法委等有關部門進行反映,要求討個說法。但兩個多月時間過去了,吳先生并沒有得到令其信服的說法。
警方說
文昌市公安局:
問詢室監控錄像壞了 無證據證明民警打人
前天上午,記者趕到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了解情況。此時,吳先生也來到城南派出所。一名值班副所長接待了吳先生,并告訴他,關于雙方打架糾紛的問題,該派出所正在做進一步的調查,調查結束后會給吳先生一個說法。但對于吳先生投訴民警在問詢室打人一事,該負責人表示,該派出所沒有處理的權力,需要文昌市公安局相關部門才能做出相應的調查處理結果。該負責人還表示,如果他們要接受記者采訪,需要市局政工辦負責人的同意。
之后,記者聯系上了文昌市公安局政工辦一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吳先生的投訴,已經引起了省公安廳及文昌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文昌市信訪局、市政法委及文昌市公安局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但該負責人一直沒有正面回答記者提出的相關問題。最后,該負責人表示將聯系該局相關部門,下午接受記者的采訪。
當天下午近3時,記者如約趕到文昌市公安局進行采訪。但該局法制、紀檢部門相關人員稱,他們沒有接到局政工部門的電話,并以要開會為由,拒絕接受記者的采訪。記者在該局一直等到下午4時許,該局相關部門負責人開完會后,簡短地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其稱,吳先生反映的問題太多,部分問題向當事人進行了回復,但有些問題還在調查。
該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由于城南派出所問詢室的監控錄像壞了,民警執法記錄儀也沒有拍攝到當時的情形,所以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有民警打人一說。該負責人同時表示,依照公安部相關規定,問詢室存在監控錄像壞了的情況,是不允許的,“我們將要做出相關處理。”
城南派出所:
沒有民警毆打與刑訊逼供的情況發生
隨后,記者聯系了城南派出所陳武強所長。陳所長稱,沒有證據證明民警陳某某在問詢室毆打他人,舉報人吳先生提出的監控錄像及執法記錄儀證據問題,問詢室的監控錄像在那段時間確實壞了,而民警執法記錄儀當時在派出所被民警取了下來,沒有記錄那個時段的情形。
陳所長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綜合調查報告》。這份報告稱,吳先生被傳喚到該派出所后,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且多次用臟話罵民警,“沒有民警毆打與刑訊逼供吳某的情況發生。”
陳所長還介紹稱,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吳先生左手無名指受傷,通知了法醫為其做法醫鑒定,鑒定結果沒有發現其手指有骨折的現象。“民警還買來藥水,對他的傷口進行了簡單的治療與處理,不存在辦案民警拒絕為其提供傷情治療的情況。”陳所長稱,中午與晚上,民警向吳先生提供了食物,但他拒絕食用,只喝了礦泉水。
陳所長告訴記者,上午11時左右,民警在了解相關情況后,給吳先生解開了手銬。但此說法遭到了吳先生的質疑,吳先生稱上午確實被解開了手銬,但隨后又被戴上,一直到下午近4時才被解開。關于吳先生提出不讓他上廁所憋尿一事,陳所長解釋稱,當時吳先生提出了上廁所,民警去給他取手紙,結果吳先生就尿在問詢室了。
吳先生的外甥柴先生向記者證實其舅舅確實被當班民警陳某某打了耳光,陳某某也是他在民警一覽表上辨認出來的。隨后,記者也聯系了被投訴的當事民警陳某某,陳某某否認其毆打他人,稱“他(吳先生)說的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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