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三亞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反映稱,10月21日晚,她在丹州小區東門的道路上擺水果攤,但是丹州社區居委會的市容監察執法隊員來到后,就對她們進行追趕,還用執法車擠壓她的三輪車,造成自己腳踝處受傷。
對此,丹州社區居委會邢副主任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晚社區執法人員是按照要求正常執法,執法中也并無與王女士發生沖突,且在得知王女士受傷后,還主動將其送往醫院包扎傷口。而當晚參與社區執法的隊員蒲某稱,當晚在執法過程中并沒有與王女士的三輪車發生接觸。
王女士:社區執法人員暴力執法致自己受傷
據王女士介紹,自己是四川人,一個人帶著女兒在三亞生活,自己丈夫在四川,不久前因腦瘤動了手術,目前還趟在病床上。
王女士告訴記者,10月21晚10點半左右,她在丹州社區東門外的道路上擺水果攤,突然看見社區執法人員開著執法車過來的,她就收拾東西,往迎賓路方向離去。
王女士說:“當時我已經準備離開,但是執法車卻一直追在我身后,當時執法車上有三人。在把車推到路口紅綠燈處時,執法車把三輪車擠到了路面,結果三輪車的腳蹬就把我的腳割破了,我看見流血后,我就對著他們大喊說他們把我的腳弄流血了,但是他們卻不管不顧,就離開了。”
在執法人員離開后,王女士自己打了一輛摩托車來到丹州社區居委會討要說法,同時向派出所報了警。到了居委會后,一直待到了12點,社區居委會的才將王女士送到了醫院包扎傷口。
王女士稱,到了醫院后,醫生建議拍片檢查,但是社區的人不同意出錢,接著就走了,最后自己在朋友的幫忙下,才縫了針,并包扎了傷口,一共花費了300多元。
“雖然包扎了傷口,但是醫生說我要至少休息十多天,十多天不干活,我們怎么生活,我丈夫在四川剛動完手術,女士還在讀書,休息十多天生活還怎么辦?”王女士擔憂的說道。
執法人員:當晚執法車輛間并未與王女士接觸
10月22日,記者來到三亞丹州社區居委會,當晚參與執法的隊員蒲某稱,當晚他們按照要求在社區內巡邏,發現有亂擺亂放和占道經營的攤位都會進行驅逐或取締。
對于王女士所指他們用執法擠壓她的三輪車造成腳踝受傷,蒲某對此予以否認,稱當晚執法車與王女士的三輪車并無接觸。“當晚我們的執法車與她的車距離就一米多,跟在她身后直到她離開了社區范圍后,我們就離開了,過后回到居委會才知道她來到崗亭反映自己的腳受傷了。”蒲某說道。
居委會:隊員正常執法并無過錯
對此,丹州社區居委會邢副主任表示,最近由于三亞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社區方面就注重對市容市貌的維護,對亂擺亂放和占道經營的現象都會進行驅逐和取締。
“一般我們發現有亂擺亂放和占道經營現象的,第一次會進行警告,第二次就沒收秤,如果想拿回秤,就要向社區居委會寫下保證書,承諾不再在社區內亂擺亂放和占道經營。但是保證書寫完,還是有很多人會再回來占道經營和亂擺亂放,所以我們也只能加大巡邏力度,一經發現就會取締。”邢副主任說道。
邢副主任稱,當晚隊員是屬于正常合理的對社區范圍有亂擺亂放和占道經營的現象進行巡邏,而王女士所擺的水果攤,就已經屬于在社區內占道經營了。
據邢副主任介紹,當晚知道王女士受傷后,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他們用了巡邏車將王女士送往醫院,并且愿意給予200元作為包扎費。
邢副主任說,出于人道主義他們愿意給予200元作為包扎費,如果要求過多他們也不能做主,并且此次事件與社區執法人員并無關系,所以當時醫生拍片的建議他們并沒有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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