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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完善的安保可以避免傷醫案件發生嗎?
    更完善的安保可以避免傷醫案件發生嗎?
    來源: 紅網 作者:鄭渝川 時間:2013-10-24 10:00

      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公安部印發了《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通過人防、物防、技防三級防護體系構建“平安醫院”,全國二級以上醫院均需按要求完成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具體內容包括,醫院不低于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20張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門診量的3‰的標準配備保安員等量化指標;還提出“對可能發生個人極端行為、風險程度高的科室要布置保衛力量重點值守、巡控,嚴防發生案事件”。(10月23日《京華時報》)

      2012年全國共發生惡性傷醫案件11起,造成35人傷亡,其中死亡7人,受傷28人。每一起相關事件都會引起相當惡劣的社會影響,而其他那些傷害和破壞后果相對較輕的醫患沖突事件或案件,更是進一步強化了人們對醫患尖銳矛盾有著普遍性分布的認知。大量醫護人員感受到職業特別是公立醫院從業的危險性,加速醫護人員的流失率,并因為這種加速流失,而讓許多醫療機構的人手變得更緊張、服務水準更難以得到保證,反過來還會誘發相關的案件或事件。

      而從一些患者及其家屬和旁觀者的角度,惡性傷醫案件或相關事件的發生并不會促使他們(她們)增加對醫護人員的理解,相反,很多人仍堅持認為,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患者和家屬不會跟醫生發生沖突,更不至于去傷害醫護人員。這也是一些惡性傷醫案件發生后,仍存在為傷人者叫屈、質疑受害者(醫護人員)操守的聲音的原因。持這種觀點的人會選擇性忽略醫患矛盾中,患者及其家屬一方的責任,放大醫院一方的過錯乃至基于錯誤認知而形成的不當判斷。

      正因為此,盡管惡性傷醫案件和相關事件每一次都會被主管部門、醫療機構和媒體齊聲譴責,此前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門還紛紛強化了對醫院的安保保障,但仍不足以遏制一些人向醫護人員動粗的沖動。

      國家層面下發《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從技術上將醫院的安全保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問題是,越來越完備的安全保障,包括更多的保安員、更完善的物防系統和技防系統,仍無法做到讓醫護人員完全跟患者及其家屬實現物理隔離。既然存在不可避免的物理接觸,即便給醫護人員人手配備一名保安員,也就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仍然可能會有傷醫襲擊的空間。《南方都市報》10月23日報道,廣州廣醫二院10月21日發生一起患者家屬圍毆醫生的惡性事件,原因竟是家屬要求將遺體抬回家(系違規行為)被拒絕,而在此前的醫治過程中,患者家屬跟涉事醫生相處得十分融洽。從某種意義上講,在這起事件中,即便病房、手術室、會談室都配備了保安員,也很難做到及時制止家屬突然發起的對涉事醫生的襲擊。

      更嚴重的問題在于,大量保安員(無論配發制服還是便裝)和安防設備的配備,更可能招致相當一批患者和家屬的反感。一旦出現個別保安員言語不當的行為,患者和家屬也必然會將不滿情緒轉移到醫護人員身上,從而引發更多的矛盾事件。

      很顯然,單有一個《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的下發和推行,并不能根除甚至減少醫患沖突、傷醫事件。改變公眾中一些人對醫患矛盾、醫護人員責任的錯誤認知,需要經過一個長期過程,需要衛生主管部門和各地政府加強觀念引導;與之同時,衛生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必須加大對惡性傷醫案件和相關事件的處罰力度,不管“醫鬧”鬧多大,也不作出任何可能會讓醫護人員感到寒心的讓步。此外,衛生主管部門還應探索為醫患沖突、傷醫事件中受到嚴重傷害的醫護人員建立特定的政策性保險。

      文/鄭渝川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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