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27日消息(記者 陳敬儒)25日上午,海口市社保局在明珠廣場開展“社保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活動。記者從現場了解到,今年以來海口市社保局依據我省出臺的新政策,細化推出了“高校畢業生交23元解決參保空當期”等多項惠民政策,為參保者解決了很多現實問題。
????????讓特殊情況新生兒享受醫保
???????? 今年8月1日起,海口市啟動了新生兒居民醫保補繳費業務:新生兒可在出生后4個月內辦理戶籍登記,并持戶口本繳納40元,辦理居民醫保補繳費手續。新生兒母親若參加海口居民醫保并正常享受待遇的,新生兒醫療費用仍可并入母親的醫療費用報銷,不需要補繳2013年的參保費。2014年起所有新生兒均需辦理補繳費手續方可享受出生當年的醫保待遇。
????????據了解,截至目前,海口市已經辦理新生兒參保2000多人。市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但在實際操作中,他們遇到一些較為特殊的情況。有一對雙胞胎出生后沒幾天,就因病死亡了,父母為搶救小孩承擔十幾萬元的治療費,但孩子的名字還沒取,也沒來得及上戶口,無法辦理參保。目前,海口市社保局正在以“母親名字+嬰”為登記名,為類似這種情況的新生兒辦理補繳手續,讓他們享受到了居民醫保待遇。
?????????應屆畢業生避開參保“空當期”
????????據介紹,根據海口現行的居民醫保政策,海口市參保的大中專學生繳費參保,參保時間為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和學年時間一致,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年底,這段時間沒有參保,出現參保“空當期”,如果這段時間出現生病住院的情況,無法享受醫保待遇。
????????為解決這一問題,海口市社保局日前出臺新規定:參加海口市城鎮居民醫保且按學年享受待遇的高校學生,可在畢業當年的居民醫保繳費期內(8至12月)繳納當年9至12月的參保費獲醫療保障。2013年12月31日前繳納當年9至12月參保費的高校畢業生,自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從2014年起,繳納當年9至12月參保費的高校畢業生,自繳費參保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9至12月參保費金額為當年成年人個人繳費標準的三分之一(取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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