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深圳擬開先河,就“和諧醫患關系”創新立法,直面醫患關系、急救診療等當前熱點難點。
將建立和諧醫患關系上升至立法的高度,顯然同近期發生的一系列醫患沖突緊密相聯。前不久,浙江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3名醫生被患者持刀捅傷,其中一名醫生搶救無效身亡,引發輿論嘩然。在深圳,近期亦發生多起醫護人員遭暴力襲擾事件。在此背景下,考慮通過立法理順醫患關系,無疑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深圳一些人大代表質疑,“醫鬧”糾紛出現時,政府和法律不知到哪兒去了,打醫生,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5-10日拘留,如果都嚴于執法,相信可以如現在“酒后不開車”一樣收到明顯效果。而在不久前,浙江衛生廳副廳長在接受采訪時亦表示,將下發保障醫療安全的相關文件,建立醫療場所的警鈴、監控、安檢和安保等必要防護措施。諸如此類的觀點和思路,都是主張通過更強硬的方式保護好醫護人員安全。
在我國,醫患關系是一個極為復雜的問題。曾幾何時,醫療領域丑聞跌出,醫護人員收受賄賂、醫德敗壞等事件屢遭曝光,彼時公眾在評議醫患關系時,“醫方”總是被質疑和抨擊的對象。而眼下,“風向”則似乎有所轉變,一系列“傷醫”事件的出現,讓“醫方”成了最需要保護的人。
平心而論,對于醫患矛盾,很難將責任全然推給其中任何一方。若說是醫生的問題,一些蠻不講理的患者和一些職業“醫鬧”的存在,確實嚴重侵害了醫護人員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就醫秩序。若說是患者的問題,一些醫生臉難看、話難聽,動輒開大處方、讓患者去做未必需要的昂貴檢查,也確實讓人心中憋氣。從這個意義上講,過分強調對方的責任都未必公平,強化醫患之間的對立關系,通過剛性的政策和手段去約束彼此,也未必能獲得理想的效果。
浙江溫嶺殺醫事件發生后,有論者即尖銳地指出,醫患關系之所以持續緊張,既非患者野蠻,也非醫生無德,某種意義上說,患者和醫生都是現行醫療體制的受害者,而醫患沖突之所以頻發,也皆與此相關。這樣的說法雖然未必全然合理,但也部分呈現了現實。
這些年來,盡管醫療改革也在逐步推進,諸如推行“醫藥分家”等做法也獲得了公眾的認同和支持,但在許多地方,看病難、看病貴依然是常態,甚至于患者負擔有加重的趨勢。與此同時,優質醫療資源依然稀缺且分配失衡,公立醫院無法滿足患者需求,一些醫護人員長期處于高壓、高負荷狀態,在此情形下,醫患雙方心中都有怨氣,都感到不滿,加之少數無良患者和無德醫生參雜其間激化矛盾,醫患關系持續緊張也就可想而知。
因此,盡管立法推動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值得探索,但治本之道,仍須從深化醫改、掃除積弊中探尋。即化解醫患矛盾的方向不是哪方冒頭就用強力扼制哪一方,而是要讓患者和醫者都身處良好的制度環境和交往環境之中,患者能獲得質優價廉的服務,醫者能享受合理的待遇和尊重,醫患關系才能真正走向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