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海口建言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評論>
    “扶”不起,就是因為沒有法律支撐
    “扶”不起,就是因為沒有法律支撐
    來源: 紅網 作者:范德洲 時間:2013-11-27 16:23

      《京華時報》11月22日報道,今年6月15日,四川達州城區正南花園附近,65歲的蔣婆婆摔倒在地。蔣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歲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個孩子當時是去攙扶老人,卻被誣陷。蔣婆婆則稱是小孩將自己撞倒,雙方各執一詞。昨天,小朋友一方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現已立案調查。蔣婆婆一方則稱:“我們擬向法院提起訴訟,誓要討回一個公道。”

      因為扶起跌倒的老人而引發的糾紛,這已經不是什么新聞,而只是揪心,而這則新聞的亮點在于,“小朋友一方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現已立案調查”。無論調查的最終結果是什么,法律的正式介入,總是讓我們欣喜,因為,這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還原真相,而且,還能給當事雙方以及整個社會一個說法,而這樣的說法,我們已經期待太久太久。

      而這樣的“一時糊涂”也好,“一直糊涂”也罷,之所以屢屢發生,關鍵因素就在于,那些“糊涂”的老人,即使是在真相大白之后,也只是道歉而已,他們幾乎不必為此而承擔任何責任。與此同時,“被糊涂”的一方,則可能面臨著傾家蕩產與身敗名裂的雙重災難。此時,法律的介入,已經是迫在眉睫了。

      2011年11月3日,《人民日報》報道,廣東佛山發生“小悅悅事件”后,專家們認為,目前有必要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好心人免責”的規則,為救助人規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風險,從而促進社會善良風氣的形成。不過,“好心人免責”的出臺,還只是完成了促進社會善良風氣形成的第一步,以此為基礎,依法懲處“誣陷救助人的被救者”,就應該擺上我們的議事日程。這方面,新加坡為我們作出一個示范。新加坡的法律完全站在保護施救者權益的立場上,懲罰機制規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則須親自上門向救助者賠禮道歉,并施以其本人醫藥費1至3倍的處罰。影響惡劣、行為嚴重者,則以污蔑罪論處。這樣的規定,可能會讓我們聯想到胡適先生的一段名言,“一個骯臟的國家,如果是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講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情味的國家。一個干凈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而大談道德、高尚,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偽君子遍布的骯臟國家”。

      這里,我們并不是強調所有的老人都是在誣陷好人,而是側重于,面對越來越多的“扶不起”的事件,必須用法律為雙方劃清界限并且厘清責任。法律的介入,就是保證不讓好人吃虧:撞倒老人,那是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樣,誣陷他人,也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編輯:李琳)
    ?

    網友回帖

           m.yinhu3.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