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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還于英生該有的人生?誰來還于英生該有的人生?
來源: 紅網 作者:周成洋 時間:2013-12-09 11:30
1996年12月2日上午,居住在蚌埠市原中區一居民樓內的女子韓某在家中被人殺害。現場無明顯打斗痕跡。案發后,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于英生無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于英生及其父親相繼申訴。于英生父親曾上訴多年,但是直至去世,他也沒能為兒子擺脫罪名。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級法院認為于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于英生無罪?,F年51歲的于英生,終于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軌跡,但是他在此前卻徒受牢獄之災并背負了17年的“殺妻”罪名。無論是妻子的娘家人因誤解將自己視為仇人,或是孩子因受到母親慘死、父親入獄的打擊而出現自閉傾向,對于于英生來說這些都是常人難以想象的經歷。一個大好前程的公務員就因為這場“飛來橫禍”必須承受本不該有的打擊和壓力,實在令人同情惋惜。
身為死者丈夫的于英生在得知妻子死訊后應該是最為傷心的,但是警方卻在這時指控他就是殺死自己妻子的兇手。面對這樣的精神折磨,換做任何一個人恐怕都會憤怒、悲恨。尤其在于英生上訴無果且一審二審均為無期徒刑的判刑后,他的意志也許早已消磨殆盡,17年的黑暗光陰是足以讓一個人對生活充滿絕望的。面對這樣的殘酷現實,始終未能如愿幫孩子洗清冤屈的于英生的父親更是含恨而死。試想想,一個父親要看著孩子忍受十幾年的白眼和唾棄,甚至說孩子還有沒有未來都不太清楚的情況下,有誰能比于英生的父親更理解悲哀的情緒?
有個值得我們注意的細節是:在于英生無罪釋放后,蚌埠市公安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對原案卷材料和物證資料進行全面細致梳理,獲得了案發現場犯罪嫌疑人DNA關鍵證據,并于今年11月27日將真兇拘傳到案順利偵破了此案。從8月13日到11月27日也不過就是數月時間,比起17年的暗無天日來真的只是彈指之間。一件長達17年方才找到真兇的案件,卻讓三個家庭都真真實實地領悟了心碎的滋味。而于英生所要吞下的毒果才是真的無奈,于英生要面對妻子娘家人的仇視,原先與妻子孩子共建的三口之家也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從小將其養育成人的父親那山重情深更讓他壓力倍增。
一件兇殺案,17年的冤屈,于英生的妻子被害,于英生的孩子自閉,于英生的父親離世,還有誰敢說于英生的一生不是一個悲劇?在感慨警方破案效率之快時,筆者不得不提出幾點質疑:“既然警方抓到了真兇,那么警方當初又是以什么證據認定于英生是兇手的?在立案逮捕起訴判刑的過程中,警方到底在于英生的悲劇中扮演什么角色?為什么17年前警方沒有進行更精細更縝密的證物梳理,幾個月就可以破的案件為什么拖了17年?雖然案件已經真相大白了,但是已經耽誤了一個人的人生,而于英生只是特例嗎?
冤假錯案一旦發生往往就會導致人間悲劇。于英生被判的是無期徒刑,所以他能堅持到沉冤得雪的一日,如果當時他不是被判無期徒刑而是死刑,那么今日他還能重見光明嗎?或者說即使現在已經“走出”17年陰郁日子的他,還有以后嗎?他最珍貴的年華、最珍貴的親人、最珍貴的生活早已成為喧鬧都市中的一縷塵埃。他用了17年去忍受寂寞,也許他將用余生去接受寂寞?!坝⑸北臼且粋€充滿福意和寄托的名字,但在大起大落的人生浪潮前,他的名字卻是另一番意思:英姿颯爽猶酣戰的人生只是被空“余”的寂寞獨白—一于英生。
(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