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紀委網站開通專門的舉報窗口,接受社會各界舉報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等違規違紀問題。此外,中央連續下發《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執紀監督,對違紀行為快查快辦,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中央廉政決心可見一斑。
可以預測,利用公款送禮的現象將會得到有效遏制。“今年過節不送禮”、“今年過節不收禮”將成為各級機關、團體、單位的普遍選擇。在即將到來的元旦春節期間,往年川流不息的送禮大軍可能會減少,隨之而來的,可能還有變淡的年味。
元旦春節期間,有一些人情往來,營造出某些節日氣氛,是撫慰人心的好事情,是積極的民風民俗,甚至可以提升至“文化遺產”的高度。但是,營造年味應當是民間的自發行為,商業機構當然可以、而且應該推波助瀾。一些社會團體、文化團體亦應當積極參與、甚至出面組織引導。這些都沒有問題。但是,公款送禮卻不能因此而得到“諒解”。因為權力腐敗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獲得“豁免權”。腐敗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成為腐敗者的通行證,包括在喜慶的傳統佳節里。
公款送禮的實質,是用納稅人的錢,經營自己的人際關系網絡。這種現象其實就是權力腐敗。雖然看似司空見慣,但從源頭上看,它完全不具備合法性。
多年來,用公款烘托起來的濃厚年味,本來就是一種不正常現象。中紀委的廉政風,吹散一些不正常的、異化的年味,也許會讓一部分人感到別扭,但我們希望,這種別扭能成常態。
公款送禮的禁令發出了,就應嚴格執行,讓它成為一種新的傳統。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臺歷掛歷之類的事,雖看起來不大,但在性質上卻是一種權力腐敗之“惡”。為政之道,就在于“勿以惡小而為之”。▲(作者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