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7日消息(記者 朱佳瑩)今天下午,海口網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海口市超標電動自行車使用期限將順延半年,臨時通行號牌和行駛證使用期限順延至2014年6月30日止。2014年7月1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依照《辦法》相關規定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
????????根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辦法》施行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通行許可,臨時通行期限為2年。由于全市超標電動自行車數量龐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至2012年6月才完成30多萬輛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號牌的發放工作。超標電動自行車處理涉及量大(臨時通行許可管理系統顯示超標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31.5萬輛),因此經海口市公安局研究,并報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許可期限順延半年,作為超標電動自行車自行處置過渡緩沖期,即至2014年6月30日止。
????????警方提醒市民,在這半年過渡期內,31.5萬輛臨界注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車主可自行處置自己的車輛。處置過程中,車主要及時到車管部門辦理牌證注銷手續,注銷超標電動自行車檔案,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2014年7月1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依照《辦法》相關規定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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