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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會機構購買服務奠基政府減負路向社會機構購買服務奠基政府減負路
來源: 紅網 作者:楊志剛 時間:2014-01-15 16:58
武漢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啟動今年的重大改革——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將民辦學校納入其中。不僅是民辦教育,昨日的武漢市政府常務會上順利通過《關于加快推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試行)》,涉及130多項購買服務的內容,將在不久后公布。其中79項服務集中民生,如殘疾人康復訓練、居家護理服務、社保經辦服務等。這也意味著,許多過去由政府做的公共服務,將逐步剝離出來,通過招投標確定承擔服務的社會主體來完成。(1月14日荊楚網)
現在常說要減負,學生要減負,企業、農民、市民要減負,政府也得抓緊減負。比如武漢市各級城管部門過去采取雇傭編外人員清掃道路,政府什么都包,既是生產方,又是經營方,又是提供方,導致臃腫龐大,效率不高,且易滋生腐敗。實施向社會購買服務改革后,將向專業清掃公司購買服務,過去財政用于支付街道清掃人員的人頭費,將轉付給中標公司,并對中標公司提出具體的考核指標。這就無疑給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吹來一股清新的減負之風。
政府自身減負,就是把可以借助市場調節解決的事統統還權于市場。政府管的事兒少了,負擔輕了,才有可能充分履行行政執法職能,把的確該管的行政監管職能用好,成為一個高效廉潔的政府。反之,不必要的行政監管一多,監管的隨意性、不規范必定相伴相生,就很難避免出現擾民、敲民現象。受管者為避免被擾、被敲,自然會以“小損失”避免“大損失”,執法腐敗也就在所難免。
政府自身減負具有現實意義。百姓眼里,現在的政府部門仍然冗員過多、效率不高。官員們卻也由于整天忙碌待遇又低而倍感委屈。民與官的認識差距之大,在于許多部門與官員有相當一部分工作屬于“瞎忙活”,管了不該管的,做了不該做的,忙活了半天,百姓不認可不說,反而對經濟與社會發展起消極阻礙作用。政府不應該再管社會那么多,而是應該用新的方法去管社會,激發社會的積極性,讓更多社會上愿意服務的人來做事。
權力和責任始終是對應的,有多大權力,就要承擔多大責任。政府若要把社會中方方面面的事務都大包大攬下來,其結果就是任何事情只要出現問題甚至有一點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政府就會被推到輿論詬病的風口浪尖。實踐證明,有些事情政府不僅管不好也不該管,反倒是交給社會組織來做或由社會自治來完成效果更好。比如勞資矛盾本是勞動關系雙方的事情,也就是企業內部的事情,但近年來,一些諸如農民工討薪等問題卻常從企業內部溢出,變成社會問題,有的甚至演變成群體性事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過多介入,管了太多不該管的事情,以至于原本屬于企業內部的問題,演變成勞動者和政府之間的矛盾。政府管不好,群眾自然有怨言,有怨言的群眾又要通過信訪等途徑表達自己的不滿,而地方政府又通過截訪等方式加以阻止,從而形成惡性的循環。
政府要向社會放權讓利,即政府應當按照法律依法行政,在履行自身職責時堅決做到不缺位,同樣,面對超出職責范圍的事情堅決做到不越位,從而最大限度地為政府自身“減負”。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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