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0日消息(記者 任錦雯)電動車無疑是海南最為普遍的出行交通工具。據了解,海口市的電動自行車總量估計超過50萬輛。海口市電動車管理辦法出臺后,不符合標準的20多萬輛電動車即將面臨淘汰。許多市民提出疑問,不騎電動車叫我們怎么出行呢,就此本報9日特別連線了海南省交警總隊新聞發言人周平虎和海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葉英萍,就如何平衡交通秩序和老百姓的出行問題進行了探討。
電動車應該總量控制
周平虎表示,雖然電動車對于城市交通來說有不少的弊病,但是考慮到電動車是老百姓出行很好的交通工具,便利、環保,特別是在當前公交還欠發達的情況下,如果簡單的把電動車禁止,至少不符合當前的實際,也將會嚴重地影響到群眾的出行。
葉英萍的觀點是總量控制,不能再增加,直到逐步的消失。海口市很多地方是沒有非機動車道的,行人就走在店鋪前,所以電動車就走在機動車道上,這樣使得我們的電動車更加的讓人頭疼了。葉英萍說:“我認為該淘汰的還是要淘汰,全國剛有電動車出來的時候,主要是在浙江開始,當時他們推行,杭州的城市沒有限制,電動車就發展起來了。深圳市考察以后,他們就拒絕電動車,所以沒有電動車。”
大力發展城市公交是關鍵
“現在城市交通的覆蓋率和直線達到率非常低,如果等公交車,至少等10分鐘,甚至等半小時的也有。”葉英萍說,“而且一輛車從上去到下來,路上兩三個小時也是正常的。很多公交車只往商業比較集中的地方去,而在城鄉接合部的公交車少了,特別是有學校的地方公交車太少。”
因此,葉英萍認為要發展公交車,公交車的覆蓋率要增加,直線到達率也要增加,縮短路程,公交車與公交車之間要接好,這個公交車下來另一個車要上去,對一些偏遠線路、人少的線路政府要補貼,這樣公交車就增加了。
電動車該怎么管理
對于如今的電動車管理市民們又是如何看待呢?記者在路面上采訪了市民,一些市民支持嚴懲違規行駛的電動車,一些市民則認為罰款的力度太高了,超出了承受的范圍。市民王先生說:“我們騎電動車的收入不高,一次罰款50元太高了,汽車違規停車一次也只是罰款100元,這樣對我們貌似有些不公平。”
“我不這么認為,”市民方女士說,“現在海口的交通有點亂,這樣的重罰也是對交通參與者的負責,否則太容易發生事故了,如果不痛不癢地罰款還有什么意義,就是要讓人們不敢違規。”
電動車違規處罰將調整
周平虎表示即將實施的剛通過的海南省交通管理辦法對電動車做出進一步的明確。
“比如說騎電動車過街不走斑馬線、闖紅燈,以前的處罰是10塊錢,這次調整為50元,加大了電動車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周平虎說,“下一步也是半個月內我們會廣泛加強宣傳力度,通過宣傳和管理有力的促進電動車守法意識,規范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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