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布名為“將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落到實處”的報告(下稱“報告”),給出了一套落實財稅改革的行動建議。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在當天的發布會上直言,我們現在已經邁入“人均萬元稅負階段”,這個水平已經不低了。財稅改革跟每個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破除利益格局牽絆,將財稅改革落到實處在當下尤為重要。
2013年數據顯示,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到12.9萬億,人均宏觀稅負接近萬元。而“公共財政收入”僅是衡量“宏觀稅負”各指標中,口徑最小的一個。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將財政定義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這輪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財稅改革處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但是改革怎么落實,卻面臨很多現實的挑戰。有資深財稅專家表示,《決定》中的一些目標要實現并不容易,例如“提高直接稅比重”。現行直接稅種面臨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應該降低稅負;個稅還糾結在免征額能否進一步提高;房產稅目前爭議很大,短期內難以推開。
如何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稅制如何推進,無疑是財稅格局中的關鍵問題。
社科院報告認為,國家的長治久安,離不開權威的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更接近民眾,也要重塑地方政府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國家治理要向多中心治理模式轉變。
報告的主編之一、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表示,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階段,清晰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和財權,不大現實。此時,不應在“清晰劃分”上有過多糾纏,應側重保持財政體制的穩定性。即在轉變政府職能過程中,保持各級政府職能的相對穩定。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隨著營改增的推進,地方財力被削弱,完善地方稅體系顯得更加迫切。但對于如何劃分央地收入,各界有不同的聲音。
報告認為,既有的諸多地方稅稅種,所提供的財力有限,要完善地方稅系,需要以共享稅為主。具體而言,可行的辦法包括提高地方增值稅比重;改造消費稅,將部分消費稅轉移至零售環節征收,劃為地方收入。
至于外界比較關注的房產稅應在地方稅體系中處于什么地位?報告認為,對于個人自用住房征收房產稅,還有很漫長的路。開征房產稅,最迫切的是要達成對房產稅功能定位的共識,即為何開征房產稅。
報告的觀點代表了一種典型的聲音,當然還有其他路徑。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認為,構建地方稅體系,在資源稅、環境稅、碳稅、房產稅等改革上,大有文章可作。其中,房產稅的推出,能解決經濟可持續發展道路上的很多問題。至于央地收入劃分方面,可提高地方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比例。(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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