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太原市晉源區檢察院獲悉,因女方不滿14歲,17歲男孩小剛(化名)因涉嫌強奸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13歲女孩小羅(化名)的母親在太原經營一家理療店。2013年12月17日凌晨兩點左右,小羅一人在理療店209房間休息。因擔心女兒在客房睡不好,小羅的母親打算叫女兒回家去睡。可當她敲開房門后,發現自己女兒正躺在床上,旁邊坐著一個男孩,兩人衣衫不整,二人承認了發生了性關系。事發后第二天,小羅母親報了警。經查,涉案男子小剛今年17歲,家住太原。事發當天,因小剛有兩個朋友來太原游玩,他便把朋友安排到了小羅家的理療店。凌晨兩點,小羅讓小剛來209房間找她。此后,二人在209房間內發生了性關系。據小剛交代,他與小羅是從陌陌聊天軟件上認識的。
根據刑法規定,“與未滿14周歲幼女發生性關系以強奸罪論處”,小剛雖未滿18歲,但鑒于其行為涉嫌犯強奸罪。目前小剛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原標題:和13歲女友“約會”17歲男孩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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