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15日起實施,賦予了消費者“后悔權”:網購物品7日內可無理由退貨。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部分消費者及網店經營者。
昨日,記者采訪了多位市民,大家都對“7日無理由退貨”表現出歡迎。海口市民袁女士說,她經常在網上買衣服、汽車飾品等,以前買到不滿意的東西,即便店家承諾退貨,過程中總免不了費些口舌,消耗很多精力,“現在有法律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網購時會覺得更安全。”袁女士說。
經營者:網站注冊默認“七天退貨”
黃先生在海口經營淘寶網店多年,開店伊始就與網站簽署開通了“七天退貨”功能,因此,他覺得新消法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貨”對自己沒有太大影響。黃先生說,目前在淘寶、天貓、京東等知名電商企業注冊開網店時,都會默認簽約“7天無條件退貨”。不過,他擔心的是,如果有同行惡意退貨,會打擊自己的信譽評價,增加退貨率,也造成自己工作量加大。“只要不拆食品包裝袋,不影響二次銷售,我們肯定會很爽快地答應退貨的。”黃先生說,同時,他也希望電商企業修改和完善細則,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時,也能保障經營者的利益。
記者體驗:多家網店稱退貨“有條件”
記者登錄部分知名電商網站了解到,各網站規定的退貨政策有所不同。比如母嬰類商品,某商城稱此類商品屬于“特殊商品”,一經售出非質量問題概不退換;而在另一家網站中,母嬰用品、奶粉、孕婦裝等均適用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
昨日,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在部分網店進行了體驗,發現多數賣家要求不影響二次銷售才可以退貨。一家網店客服人員稱,他們早在新消法出臺前便推出了較為完善的退換貨政策,如果顧客收到貨品后不喜歡,可在7天內退換貨,不過運費需買方承擔。隨后,記者詢問淘寶一家服裝店的客服人員,“衣服到貨3天,覺得不喜歡,已經剪掉吊牌,可否退貨”。對方稱吊牌剪掉不能退換。當記者表示此舉違反新消法時,對方又改口稱可以退貨。但在另一家服裝店,客服人員堅持不退貨,稱不剪吊牌、不影響二次銷售才能退。一家母嬰用品店的客服人員也表示,不影響二次銷售才能退,具體是指包裝沒有損壞開封。
之后,記者又詢問了一家化妝品店,“已經打開外包裝的能不能退”。該店客服稱,拆掉外包裝影響了二次銷售,所以只能退70%的款項。對方還表示,新消法有關規定不適用于化妝品,該店不能全額退款。
據了解,消費者“網購后悔權”主要是針對商家“若非質量問題不予退貨”的行為。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消費者在購買時已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
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議通過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也于昨日起施行。該《辦法》第16條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使得“7天無理由退換貨”,既有法律依據,又有行政規章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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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賦予消費者后悔權7天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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