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社會長焦>
職稱名額“標價”是評定制度出了問題職稱名額“標價”是評定制度出了問題
來源: 紅網 作者:屈澤清 時間:2014-03-17 16:29
老師想要評職稱,得先和校長花錢買名額。按照“慣例”,職稱名額由校長“標價”,但遇到特殊情況,還可以“打折”。(3月15日《法制日報》)
買賣教師職稱在教育行業并非新現象,此前河南永城市第二小學王獻嶺賣職稱事件都曾引發了輿論的巨大關注,最終涉事評委和校長被調查。此次事件最先由宿州市第19小學一名老師捅出。該名老師2013年參評小教高級職稱,因為名額有限,所以他壓力非常大。這時劉培志找到了他,跟他說可以花1萬元買一個名額,后來經過一番“砍價”價碼降到了8000元并成交,最后他果然順利評上了小教高級職稱。
或許是因為不滿被劉培志的“敲詐”,或許是心疼錢,又或許是他很有正義感。這名老師在今年3月份向媒體舉報了劉培志,隨后教育部門和紀委相繼介入調查。事件一經媒體曝光后,引起了當地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宿州市委常委、埇橋區委書記孫勇作批示:“迅速嚴查此事,對違法違規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埇橋區教育局負責人也表示,在教師職稱評審中,對出現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事情,他們絕不姑息。
教師職稱不僅是教師業務能力的具體體現,也是教師提高薪資待遇的重要標準,與其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如今,教師職稱改為評聘合一,即學校按照主管部門分配的指標,確定參評教師名額,再上報符合條件的老師,評下來即可聘用。小學高級職稱的指標名額相對有限,所以成了非常搶手的“香餑餑”,正因為如此,每年評職稱的時候競爭都異常激烈,為了勝出大家也無所不用其極。其中行賄上級領導無疑是一個屢試不爽的辦法,這也給那些賣職稱的校長提供了潛在的巨大市場。
出現這樣的情況,只能說明學校職稱評定制度出現了問題,只能說職稱評定的源頭出現了問題。如何避免這樣的賣職稱現象不再發生?筆者認為應當要加快完善推薦制度,規范推薦程序,避免讓校長“一言堂”。學校應該根據教育部門出臺的相關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教師評職稱的推選規則,如采取公開競聘的方式,組織外地專家對具備資質的老師進行測評打分,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人,再上報教育部門。在整個過程中,必須注重加強內外監督,用好公示制度,保證評審、推選公開透明。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則要上教代會討論,通過后才能實施。
“賣”職稱校長已被停職,但教師職稱評定過程中只有這一例腐敗事件嗎?停職的處罰是否能以儆效尤?姑且讓我們相信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有徹查此事的決心,有杜絕這種丑惡現象再次發生的良策。希望這次事件給教育部門敲響了警鐘,嚴肅對待教師職稱評定,堅決反對腐敗。
文/屈澤清
(編輯: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