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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淪為“藥兒園”,監管哪去了?幼兒園淪為“藥兒園”,監管哪去了?
來源: 紅網 作者:柏文學 時間:2014-03-20 16:33
針對近日連續發生的幼兒園違規給幼兒集體服用處方藥品的事件,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3月17日聯合發出通報,要求各地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健康服務管理的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行政區域內幼兒園是否有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的行為。江蘇省在國家通報發出之前,已在排查幼兒園違規服藥情況,目前未發現違規。(3月19日《現代快報》)
“幼兒園”淪為“藥兒園”,家長痛心,國人震驚。雖然沒能防患于未然,但也要亡羊補牢。對全國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排查,固然是緊急補牢的必要措施之一。長治久安的補牢措施,無疑是排查后,如何防止“幼兒園”再度悄悄地淪為“藥兒園”、或變相“藥兒園”?如何防止幼兒園里其他不良或非法行為?這也是需要管理者和家長以及社會人士認真反思的問題。
有人試問:打開這一扇扇“幼兒園服藥門”后,在主流輿論的追問反思之外,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從家庭教育的方面思考一下,孩子們到底為什么那么聽老師的話?甚至質疑是否應該“一定要聽老師的話?”粗淺看,這般質疑很有道理。老師和家長是孩子的引路人,引路人未必步步正確,因此要求孩子聽話到唯命是從、百依百順,不能算是理性。然而我也認為,孩子尤其是幼兒,社會閱歷幾無,判斷能力極微,告訴幼兒不必聽老師話,同樣不夠理性。
那么該怎辦?我認為,社會應當規范“老師只能對幼兒說什么話”。不能說違法的話、不能教唆違法背德,固然無需多言,但是也要規定老師不能“叫幼兒不告訴父母幼兒園里的事情”。西安兩所“藥兒園”的老師就是叫幼兒不要告訴父母關于吃藥片的事情,還騙了幼兒說處方藥片是“聰明豆”。由此,“藥兒園”對幼兒偷偷喂服處方藥竟讓長達6年之久。如果不是叫幼兒不告訴父母吃藥的事,很難設想,在6年中,1000多名幼兒都對父母守口如瓶。
幼兒園老師“叫幼兒不告訴父母幼兒園里的事情”,應當視為違法行為,至少也是違背職業道德或職業規范。家長花錢向幼兒園購買撫育幼兒的服務,可以算是一種消費行為,根據消法也擁有知情權、監督權。現在要問,“幼兒園服藥門”的守門人在哪里?答案是,政府監管、家長監督。政府監管,需要相關部門主動作為,而不是朝南坐等。家長監管,需要兌現知情權,需要老師讓幼兒告訴父母幼兒園的事情,需要幼兒園采取一定形式對家長開放。
文/柏文學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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