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青山區這項工程,2012年11月就竣工了,到了2014年,農民工仍沒拿到全額工資,甚至出現“跳樓討薪”的鬧劇。即使在政府介入后,欠薪事件仍然無法得到有效解決,這是為什么?
記者調查發現,工程層層轉包,3家企業為經濟利益相互“扯皮”,夾雜著圖紙丟失、工程難界定等問題,導致政府在處理農民工討薪訴求的時候,面臨的是一個“線團”。剪不斷,理還亂,效率大受影響。
實際上,在建筑領域,這樣的“線團”式欠薪還挺典型。
建筑施工中,層層轉包比較普遍。轉包對農民工工資的影響大致有二。一是層層分潤導致“截留”時有發生。每轉一次,“上家”都要獲一層利。款項好比從上游水庫放出的水,哪怕源頭洶涌,經過幾道閘門攔截分流后,變成了涓涓細流不說,來水時間也大受影響。任何一道閘門沒開,水就來不了。二是層層轉包容易扯皮。以開頭的案例為例,甚至工程量、工程款認定都無法達成一致,認定不了,撥付更無從談起。對于農民工來說,沒簽合同的情況比較普遍,合同都沒有,也沒有用工備案,更談不上具體工作量的統計。該給多少錢,只憑嘴來說,權責一片模糊。一旦遇上扯皮,沒有什么憑據可以依仗。
如何解決?最好的辦法莫過于在勞動關系建立的前端發力,明晰權責。
工程不是不可以分包,但過程要規范。各層級中,誰應該對農民工工資負責、負多少責,必須清楚。其實,簽訂勞動合同本是行之有效的好辦法,但實際中,這個辦法常常被廢置。有農民工契約意識不強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用人單位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有意不簽,好把水攪渾,為日后賴賬留下空間。這種行為,必須予以糾正。政府要監管,要建立便于農民工舉報的通道,比如,有些地方出現過的農民工維權告示牌制度,在每個新開工和在建項目內建立告示牌,標明建設方、承包方、施工方的法人姓名、電話,公布轄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電話等,不給簽合同,隨時可舉報。
早期操一分心,后期省十分勁。一開始就該想法子,別讓“線團”纏上才是。
(原標題:討薪如何突破“線團困局”(民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