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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案主角們不該只有“亂碼人生”
    冤案主角們不該只有“亂碼人生”
    來源: 新京報 作者:午夜侃人 時間:2014-05-12 08:31

      時下對冤案當事人的救濟方式,多限于賠償,而系統化、立體化的善后救濟則不彰。

      5月9日,趙作海出獄四周年。作為代表冤案“符號”的他,獲釋后的命運際遇再度受到關注。4年里,他做過公民代理人,卻發現很多事“管不了”;曾陷入傳銷,65萬賠償款的四分之一沒了;曾開了小旅館,沒多久賠錢倒閉?,F而今,他被兒子趕出家門,做起了環衛工?!吧鐣缺O獄復雜”,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他這樣感慨。

      “翻轉的人生又回到起點”,有人如是概括趙作海的命運軌跡。歷經11年冤獄之災的他,嘗試找尋自己的社會存在感,卻在“復雜社會”圍墻下屢屢碰壁。對此他歸結為:“蹲監獄,和社會脫節了十來年”。這不乏合理性:他的“亂碼人生”,固然有他個人性格等方面的原因,但“入獄-封閉-脫節”的因果鏈,將其命運導入“不入流”中。

      這不是趙作海的“獨家”遭遇,而是一個群體境遇的投射:從佘祥林、張氏叔侄到“川版趙作海”王本余,“后監獄時代”的生活都呈現出種種錯亂。如佘祥林,出獄后做過啤酒銷售,開過飯館,也被朋友騙過,他“努力想跟上這個社會”卻發現力不從心。還有王本余,蹲了18年獄后,他父母去世、養女遠離,成了孤家寡人。冤案打亂了他們生活的既有節奏,這就像《肖申克的救贖》里,蹲獄多年的老布無法適應外面生活,選擇自戕。

      應看到,沉冤昭雪、善后賠償,確實是對這些冤案當事人的慰藉。但時下對蒙冤者的救濟方式,方式仍太單一,多僅限于賠償。對某些地方政府來說,賠償還是以當事人“保證不再找麻煩”為前提的,所謂善后,不過是跟冤案負面影響切割的別稱。

      而這,顯然吁求對冤案當事人救濟的立體化,而不是賠錢了事。這種妥善救濟,不只是短促的專業心理輔導、醫治,抑或指導其再就業,還包括存檔基礎上的重點關照、“跟蹤式服務”,幫助他們在“社會化加速”中,恢復生活信心。

      有美國學者的研究顯示,犯人出獄之后,大致都會經歷“興奮期-失望期-重新定位期”。在此期間的積極型救濟尤為重要,否則他們容易變得沮喪,甚至重蹈此前覆轍?;诖?,英美等國家在犯人出獄后,常會采取一系列舉措,如“社區恢復中心”“過渡中心”等類似機構為其提供“全程關懷”。冤案主角與犯人有別,但同樣的蹲獄經歷,也決定了救濟形式上的相似性。

      對冤案主角們來講,他們的蒙冤入獄經歷,出獄后生活脫節的焦慮,都會導致其情緒的易波動。這也內含著復合式權利訴求:政府對其的幫扶,應更系統化,也該置于廣義補償的框架下,更為持續。而社會,也該向其伸出公益援助之手。

      盡管說,趙作海們在社會中終究是極少數,可他們本都不該如包袱般被拋棄。既然其跌宕命運烙上冤案印記,他們就理應被針對性救濟的陽光照到——對政府而言,這與其說是人本關懷的觸角延伸,不如說是對“公權力傷害”的責任代償。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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