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7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 林菲 通訊員 崔善紅 張鋆)海口一村民陳某某,想把一株野生花梨移植到自家院中,結果被法院判處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2013年11月7日下午,陳某某正在遵譚鎮儒樓村的一塊林地中挖著一棵大樹,當他準備將連根挖起的樹運回家中院子栽種時,被村民制止并報警。經海南省林科所鑒定,陳某某所采伐的樹木是花梨,屬于國家二級野生保護植物。陳某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未辦理相關采伐手續。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陳某某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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