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還有幾天開考,各地都已開始緊鑼密鼓的準備工作。發放準考證就是其中一項。筆者在多地多所學校講座時了解到,不少學校都規定,準考證要由班主任保管,到6月7日開考時在考場發給學生。?
這似乎已是一條不成文的“高考規定”。對于這條規定,很多班主任感到“壓力山大”,十分無奈:擔心準考證弄丟了,到時影響學生高考。有的學校也想取消這種做法,但又擔心萬一學生把準考證弄丟了——這幾年高考,時常傳出考前學生準考證弄丟、忘在家里等消息——還是放在班主任這里踏實一些。所謂“站好最后一班崗”。
這其實是一種高考病態。單從安全角度說,把準考證放在班主任處,安全系數絕對沒有放在學生處高,一名學生把準考證弄丟,只會影響這名學生的考試,而如果班主任把準考證弄丟了,影響的就不是一個學生,而是一個班的學生。班主任要是把準考證弄丟了,后果不堪設想。記得前年有媒體報道,湖北宜昌宜都市一名女教師提著659份高考準考證,從學校本部送往高三年級所在地的途中,遭一名男子搶劫,她在頭部被人用鈍器擊破、鮮血直淌的情況下,忍痛護住了所有的準考證,自己的錢包卻被搶走。這則報道展示的是教師的光輝形象,卻也提醒準考證由老師集中保管的風險。
人們常說,高考是人生的一次“大考”,是高中學生的“成人禮”,既然如此,學生就應該承擔成人的責任,如果連自己的準考證都不能保管好,而需要老師代管,這樣的學生能算得上成人嗎?這種把學生本應該承擔的責任推給老師的做法,并不利于學生責任心的培養,也是教師不堪承受之重。
我國學生的自主管理、自立意識普遍較弱,與這種事無巨細都由老師、家長包辦代替有關,學生只負責一件事,就是學習考試,其他的事都由老師、家長操辦。也正是由于如此,高考變得十分畸形,整個社會都會在這個時間段表示對學生的“關愛”,但其實,很多由學校、老師、家長和社會機構送上的“關愛”,是對學生自主意識、自立能力的“弱化”和傷害。
這就無怪乎近年來大家接連發出對大學新生缺乏獨立自主意識和能力的感慨,每年大學新生報到,圍著新生是一大堆親屬,以至于有大學建立“物理隔離區”,要把送新生的父母和新生隔離開來,讓新生自己完成報到手續。而這之后的大學生活中,學生缺乏獨立自主意識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包括迷失方向、失去學習動力、不能管理好自己的課余時間、渾渾噩噩度日等,嚴重影響大學學習生活質量。這種情況持續發展下去,就成了到大學畢業時,還有一些學生由父母帶著去跑就業市場。調查顯示,靠父輩關系找工作的大學畢業生達到60%以上。
教育的基本價值,是把每個學生培養為自食其力的合格勞動者,為此,學校、家庭應該明確學生自己應當做的事,老師、父母把學生自己該做的事攬過來,實質增加了我國社會的教育焦慮——像保存準考證,根本不是老師的事,卻要老師負責——也背離培養學生責任意識的教育初衷。
18歲的高中畢業生已經是成人了,要像對待成人來對待高中畢業生,不要把他們視為小孩。把高考生視為什么也不能做的小孩,這樣的高考,有多大育人的價值?這值得全社會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