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海口建言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社會長焦>
    警察涉槍案 正義源于真相
    警察涉槍案 正義源于真相
    來源: 京華時報 作者:傅達林 時間:2014-06-03 08:18

      還原每起個案的事實真相,據此評判危急情況下用槍的適當性,無疑是促使警察養成依法用槍、拿捏分寸經驗的必要前提。

      最近警察涉槍案件頻發,對公共輿論的沖擊不可小覷。最新的案例是,云南曲靖羅平縣村民遭槍擊致死,曲靖市公安局對此案的定性是:村民借酒圍攻民警,系槍支走火致人死亡。

      就警察用槍而言,出現槍支走火是個引人懷疑的理由,何況還是在村民“圍攻”民警的情況下。事件的細節倘若不描述清楚,不以客觀公正的調查取證展現事實真相,就很難獲得輿論的認同。遺憾的是,該案如同以往很多的個案一樣,在事實的披露上陷入了官民不符的尷尬境地。

      真相是接近正義的前提。執法警察手中的槍究竟是濫用還是意外走火,不僅關系到個體生命的尊嚴,也關系到槍支使用的規范化。前者事關個案正義,后者更關乎普遍正義。因此,對于警方和當事人之間對事實描述的出入,有必要深究。例如,之前媒體披露家屬的說法是警察醉酒后開槍傷人,警方調查稱“民警沒有喝酒,也沒有主動開槍”,在場的村民又稱見過“戴眼鏡的民警從腰上拿出槍指著陳學理的頭”,究竟孰真孰假?再如,警方稱是陳學理與民警撕扯導致民警鳴槍示警后“仍握在手中的槍支走火并擊中陳學理”,那么如何斷定仍在手中的槍究竟是撕扯引發了走火還是激情沖動下擊發?

      對這起涉槍命案,嚴肅的調查必須查清:警察進村辦案為何要攜帶槍支?開槍時雙方情況如何?一共開了幾槍、受害人身中幾槍?遺憾的是,目前該案存在諸多疑問,如民警為何不著警服、駕駛無牌面包車出警?受害人并非出警沖突的當事人,作為旁觀者他為何要毆打民警?死者的遺體為何不知去向?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針對任何一方的說法作出評判都有失公正,所以,此案的調查須遵循正當程序,由檢察機關作為第三方介入。然而,再度遺憾的是,整個調查中警方并未回避,相關旁證者則在接受警方“調查”。警方自己調查自己,能否保障結論的客觀公正?

      誠然,單個案件即便牽扯到警察濫用槍支,也不足以否定警察用槍執法的普遍正義;但還原每起個案的事實真相,據此評判危急情況下用槍的適當性,無疑是促使警察養成依法用槍、拿捏分寸經驗的必要前提。否則,無論是輿論過于偏激的指責,還是警方護犢子的掩蓋,都無益于警察用槍法治化狀態的形成。

      

    (編輯:李琳)
    ?

    網友回帖

           m.yinhu3.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