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4日消息(記者 王媛)4日上午,海口網記者從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海口市居民醫保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和待遇支付工作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啟動,截至2014年4月,共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的新生兒人數合計4383人,城鎮低保對象、城鎮優撫對象、重度殘疾和低收入家庭的新生兒,個人不繳費,個人繳費不足部分由海口市財政全額補助。
據悉,2013年海口市共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的新生兒人數合計3401人,2014年1-4月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的新生兒人數合計982人。其中,2013年海口市住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支付的新生兒合計1204人次,醫療費用總額880.81萬元,住院統籌基金支付444.58萬元。2014年1-4月,住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支付的新生兒合計796人次,醫療費用總額538.57萬元,住院統籌基金支付287.98萬元。
據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負責人介紹,海口戶籍1周歲以內的新生兒,或非海口戶籍但父母一方參加海南省(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正常享受待遇的、且居住在海口的1周歲以內的新生兒,均可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目前,海口市新生兒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元,繳納出生年度及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共需繳納80元。城鎮非重度殘疾的新生兒按每人每年35元繳費,城鎮低保對象、城鎮優撫對象、重度殘疾和低收入家庭的新生兒,個人不繳費。個人繳費不足部分由市財政全額補助。
海口市戶籍新生兒,可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社保中心辦理新生兒參保登記繳費。非海口市戶籍新生兒,憑戶口簿、出生證、新生兒父母親一方參加海南省(市)醫保的有效參保憑證及身份證、在海口市長期居住或工作的有效證明(如房產證、暫住證、工作單位證明等),在居住地的區社保中心辦理新生兒登記繳費。各區社保中心全年工作日均可辦理新生兒參保繳費手續。
新生兒出生后4個月內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4個月以后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的,從參保之日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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