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5日消息(記者 王媛 通訊員 鴻鵠)海南臨高縣某鄉鎮衛生院職工王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獨立從診和開具處方,導致一病人死亡。近日,王某被臨高法院判非法行醫罪,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2000元。
據悉,王某系臨高縣某鄉鎮衛生院職工,自1983年以來,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由衛生院安排從事臨床工作,在門診室獨立坐診和開具處方。2009年10月31日,楊某因發熱、咳嗽、頭痛到衛生院就診,由王某接診。經王某初診,診斷楊某患上呼吸道感染,于是王某向楊某開藥進行靜滴輸液和肌肉注射治療。
當天,楊某家屬發現楊某全身抽搐、昏迷不醒,便立即將楊某送至衛生院進行搶救。后楊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海南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鑒定:楊某系藥物致過敏性休克死亡。案發后,該衛生院已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人民幣296408.22元。
臨高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獨立對就診人進行醫療診治,致使就診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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