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13日消息(海口晚報記者陳敬儒)海口第一起因騙取社保金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昨天上午在美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黎某,對于自己偽造相關材料,謊報仍在世的八旬母親死亡,向社保部門騙取4.3萬余元喪葬費和撫恤金一事,供認不諱。
兒子謊報母親死亡騙取喪葬費和撫恤金
今年5月7日,家住美蘭區海府街道辦的女子李某來到省社保局反映,稱其婆婆陳某跟她住在一起,今年80歲了,人還健在,丈夫黎某卻找人開具相關證明,謊報婆婆已過世,騙取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補助金,導致婆婆每月領取的1900多元的養老金被停發。5月8日,省社保局社管處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上黎某,說明了詐騙社保金的嚴重性。5月9日,在社保局工作人員的勸導下,黎某向海口警方自首。目前,省社保局正在協調各部門,恢復發放老人的養老金。
庭審上,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列舉了黎某涉嫌犯詐騙罪的多份證據。黎某沒有異議,表示認罪。
公訴人認為,黎某偽造材料,騙取社保金數額達到4.3萬余元,按照國家法律相關規定,應判處3—4年有期徒刑,鑒于案發后黎某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且已全部退還騙取的資金,建議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被告辯護律師則認為,黎某騙取金額在5萬元以下,且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及時退贓,沒有給國家造成損失,社會危害不大,當庭悔罪,具備從輕處罰的情節,請求法庭免于刑罰。黎某也請求從輕處罰。
母親為兒求從輕處罰
在法庭上,被告人辯護律師還出示了被告人母親陳某蓉按手印的一份“請求書”。“請求書”寫到:“我兒一時無知,觸犯國家法律,我年歲已高,為照顧好我和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法庭對他予以從輕處罰”等內容。對此,公訴人表示,雖然他們得知被告人母親不會寫字,但對這份請求書的真實性,他們沒有異議,不過“請求書”本身和被告涉嫌犯罪的事實并無直接聯系。鑒于被告騙取的不是普通資金,是國家有關部門的救濟類資金,仍建議法庭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休庭后,黎某的妻子、母親和姐姐三人,一起走出了法庭。黎某妻子介紹,她和婆婆一起居住在海口五指山路一帶,自從去年7月以來,黎某基本上很少回家。婆婆血壓不穩定,常年吃藥,如果因丈夫騙領撫恤金、喪葬費,斷了婆婆的養老金,老人的晚年生活將得不到保障。
法院將擇期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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